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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我已经转给他了,这事终于结束了,感谢法官!”在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中原法庭,被告刘某将欠款转给了原告陈某。这场原本已判决的借贷纠纷,在判决后迎来了意想不到的转变——双方在上诉期内达成和解,握手言和,并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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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曾因购车向陈某借款,之后陆续偿还了大部分,但剩余4万余元一直未能结清。案件审理结束后,刘某对判决结果不理解,专程从外地赶来坚持要上诉。面对刘某的困惑与情绪,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告知其上诉流程,而是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主动接待并与他进行沟通。

法官拿着判决书,对照着双方的证据,一点一点地讲解:借款是怎么形成的,利息是怎么计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慢慢地,刘某的情绪平静下来,也对判决的理解深了一层。法官察觉到,案子或许还有回旋的余地,于是当场联系了陈某,把刘某的现实情况和解决问题的意愿转达过去,也引导双方互相体谅、换位思考。

最终经过沟通,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法院的见证下,刘某当场将钱转给了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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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坚持上诉到当场付清,这起纠纷在判决后画上了真正的句号。华龙区法院始终把实质性化解纠纷作为工作的重心,在判后继续做好答疑释明,为当事人搭建沟通的桥梁,既讲清法理,也融入情理,努力让每一份判决都能落到实处,让当事人之间的心结真正得以解开。

期数丨2743

供稿丨中原法庭 高 倓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