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 等

编辑整理 :双一流高教

202北京市教委官网一则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跨省转学的公示引发社会讨论。公示显示,三名学生提出跨省转学申请,其中一名学生拟从北京理工大学转入临沂大学(省属高校)。另一名学生拟从国际关系学院(教育部直属高校)转入浙江财经大学(省属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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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这类现象近年已多次出现:2021年,清华大学一名本科生转入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专业;2023年7月,北京市教委也曾公布多起类似案例,如有学生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专业转入西南大学统计学专业、从北京外国语大学外交学专业转入沈阳工业大学英语专业等。

这些转学选择往往有着具体的原因。部分学生因为无法适应就读地的气候或生活环境,身体健康受到影响;有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现所学专业与自己的兴趣、能力不够匹配;还有的是因为家庭或个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求学地域。这些都是学生在实际生活中面临的现实问题,他们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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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规定,高校学生转学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比如因患病或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原校学习。同时明确规定,学生的高考成绩不能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当年的录取分数线。这意味着转学制度在允许个别调整的同时,必须维护高考录取的公平原则。整个转学程序需要经过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跨省转学还要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程序严格且复杂。

这类转学虽然数量不多,但反映出高等教育中的一些实际情况。一方面,严格的制度保障了教育公平;另一方面,个别学生确实会因为各种原因需要转换学习环境。值得关注的是,公众对此类现象的看法也在逐渐变化,从最初的不理解到现在的更多包容,说明社会对教育选择的认识更加多元。

从这些转学案例可以看出,高等教育体系在保持整体稳定的同时,也为个别有特殊情况的学生提供了调整的可能。这体现了制度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如何更好地平衡整体公平与个体需求,仍然是值得持续关注和探索的教育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