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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调整及相关管理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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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我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由2025年的28800元上调至31545元

并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年检制度

相关调整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2026年缴存基数为职工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统计周期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工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执行。

新参加工作职工以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为基数,新调入职工以调入后当月工资为基数;离职当月工作满半个月按上月标准缴存,重新就业职工基数参照新调入职工核定。

缴存比例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及职工保持12%不变;企业单位及职工缴存比例为5%—12%,由企业自主确定,自然年度内仅可调整一次,且单位与职工比例需一致。

缴存基数上限上调,从2025年的28800元提高至31545元,对应月缴存额上限7570元(单位、个人各3785元);下限维持2260元不变,月缴存额下限226元(单位、个人各113元),基数按实际工资或上下限核定。

灵活就业人员同步执行该标准,每次缴存上限7570元、下限226元,年度累计缴存不超过90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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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需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基数核定调整,本年度调整后不得变更。单位需按月足额缴存,不得逾期、少缴或漏缴;亏损企业经职代会或工会审议通过并获批后可缓缴,后续需恢复缴存并补缴。

各单位优先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办理调整业务,按流程导出应缴清册、填写并导入数据即可完成操作。

此外,2026年新增缴存单位年检,覆盖本市所有已建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及职工,核查基础信息、规范账户管理,单位和职工仅能设立一个账户,多账户需先封存合并。

此次调整

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兼顾了职工权益与企业实际情况

相关部门将做好政策解读与服务保障

确保调整工作顺利推进

来源|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