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车55天,停运损失就得按这个天数算!”网约车司机小王手持车辆进出厂证明,在法庭上主张自己的停运损失。然而,这起看似事实清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却因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幸福人民法庭办案法官商淼的“多一份较真”,还原了不一样的真相,更牵出了行业内隐藏的虚假诉求乱象。
案情回顾:
不合理证明引争议,核实真相阻碍重重
原告小王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其车辆与被告小李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交管部门认定小李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车辆受损维修,小王无法正常营运,遂将小李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5000余元维修费及停运损失,其中停运损失依据维修厂出具的证明主张按55天计算。
庭审中,办案法官发现关键疑点:小王车辆的维修费仅15000余元,按常理,此类维修工期绝无可能长达55天。被告小李与保险公司对此表示疑虑,但考虑到司法鉴定需耗费一定时间和金钱成本,便没有提出司法鉴定。法官决定,办案不可糊涂了事,为核实停运天数真实性,法官要求小王补充提交网约车平台收入记录以佐证营运中断情况,小王却以“时间太久无法提供”为由拒绝,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法官履职:
主动调查还原真相,GPS轨迹戳破谎言
“司法裁判既要保护受害方合法权益,也要防止权利滥用,不能让‘举证难、鉴定贵’成为虚假诉求的‘保护伞’。”为查明案件事实,确保裁判公平公正,办案法官决定突破“被动审查证据”的常规模式,依职权前往当地运管局,调取了小王网约车的GPS运行轨迹记录。
轨迹数据清晰显示,小王的车辆在维修厂出具的“进厂日期”后第40天,已开始出现正常接单运营的轨迹,并非进出厂证明所载明的55天。这一关键证据直接证明,涉案车辆的实际维修周期仅为40天,剩余15天属于虚增的“停运天数”。在铁证面前,小王承认了为多要赔偿,与维修厂协商虚增维修天数的事实。
最终,法院结合GPS轨迹记录、维修费票据等证据,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小王合理的维修费及40天的停运损失,对虚增的15天损失主张不予支持。
由点及面:
深挖彻查揪出行业乱象,人民法庭亮剑整治
宣判后,保险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幸福法庭,将一面印着“公正司法为企解忧”的锦旗送到办案法官手中,表达了对法官主动作为、明察秋毫的感激之情。
但法官并未止步于此。该案审结后,幸福人民法庭梳理同类案件时发现,陆续有好几起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索赔案件存在类似问题——部分车主与维修厂串通,通过虚开进出厂证明、延长停运天数等方式,企图骗取超额赔偿。此类行为不仅让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扰乱了司法审判秩序,破坏了行业诚信生态,停运损失虚开之风已成为影响交通事故纠纷公正处理的突出问题。
为有效遏制此类不良风气,幸福人民法庭将以此案为切入点,持续深化整治工作,着力打击停运损失天数虚开之风,通过强化证据审查、主动调查核实、加强与交管、保险等相关行业联动等方式,织密防范虚假诉求的“防护网”,引导市场主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力争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与法治环境。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此次案件的公正审理,既是幸福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更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虚假诉讼、规范行业秩序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南关法院将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原则,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类案梳理、精准施策、多方联动等举措,深入整治相关乱象,以司法力量筑牢行业诚信根基、护航法治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长春南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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