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1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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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以后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外地家人用了。这句话没错,但是不准确。搞懂这个政策之前,有几个问题必须先弄明白。

第一个问题:不是所有人、也不是所有关系,都能随意共济。

按照目前明确的规则,跨省共济的对象限定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也就是说,朋友、同事不在范围内;是否属于近亲属,需要以医保系统支持的关系类型为准。共济关系可以由双方自愿建立,也可以随时解除,不是一次绑定、永久生效。

第二个问题:那是不是只能给一个人用?

答案是否定的。一名参保人可以与多名近亲属建立共济关系,只要系统支持、关系真实、操作合规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设定了共济额度,在该额度内,这部分钱就不能再由本人重复使用。

第三个问题:共济关系不是“跟人走”,而是“跟医保关系走”。

一旦参保人的医保关系发生变动,比如跨省转移、停保等,原有的共济关系会自动解除。解除后,未使用的共济额度会返还到原个人账户中,不会凭空消失。

第四个问题:跨省共济,并不等于“医保全国通用”。

共济解决的是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问题,而不是医保待遇本身的统一。被共济人仍然按照其参保地的医保政策享受待遇,个人账户资金只是用于支付其个人负担部分。

第五个问题:是不是把钱转给家人后,就收不回来了?

不是。共济并不是转账,而是设定使用额度。只要共济关系解除,未使用的额度会自动返还到原账户中。前提是,操作通过正规医保渠道完成,而不是私下约定。

第六个问题:会不会影响我自己以后看病用钱?

这取决于你设定的共济额度。在额度范围内,资金优先用于被共济人,你本人不能重复使用。因此,在设定额度时,需要结合自己的就医频率和账户余额,留出合理空间。

第七个问题:换工作、换城市,会不会影响共济?

答案是,会。参保人的医保关系一旦发生变动,原有共济关系会自动解除。这也是为了避免跨地区资金结算风险。好消息是,关系解除并不影响账户资金安全,未使用部分会原路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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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这个钱能用在什么地方,从已公布的口径来看,共济资金主要用于三类支出:

一是被共济人就医、购药时的个人负担部分;

二是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三是缴纳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换句话说,这笔钱依然只能用于“医保体系内的个人负担”,不能当作现金支配,也不能脱离医保支付场景使用。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马上就能用了吗?

从整体部署来看,跨省共济已经在制度层面明确,具体到个人,仍需以当地医保系统是否完成对接为准。目前已有大量统筹地区完成医保钱包和跨省共济功能建设,后续会持续扩展。

这项政策真正解决的,并不是“多花钱”,而是“让原本用不掉的钱,流向真正需要的地方”。对于有异地父母、子女的职工来说,它更像是一种家庭内部的医疗支持工具,而不是额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