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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跨境赌诈犯罪集团主犯佘智江从泰国引渡回国、太子集团头目陈志从柬埔寨被押解归国,两大横行东南亚的非法金融犯罪集团核心人物相继落网,不仅标志着缅北妙瓦底、柬埔寨太子集团等跨境犯罪势力的覆灭,更彰显了中国打击境外针对公民非法金融犯罪的坚定决心与强劲实力。

在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赌博的嚣张气焰得到初步遏制的当下,以虚拟货币交易为载体的“变种赌博”正成为威胁我国金融安全的新毒瘤,比照打击电信诈骗的成熟经验,果断采取司法行动已刻不容缓。

境外非法金融犯罪始终是悬在我国公民财产安全之上的利剑,而佘智江、陈志案的侦破,为我们展现了此类犯罪的猖獗程度与危害深度。佘智江在缅甸妙瓦底打造“亚太新城”犯罪园区,依托200余个赌博平台吸引全国33万人参赌,涉案金额数百亿元,更纵容248个电诈集团向我国公民疯狂敛财。

陈志的太子集团则以跨国企业为幌子,在柬埔寨建造十余个诈骗园区,通过酷刑强迫受害者实施“杀猪盘”诈骗,操控7.6万个社交媒体账号诱骗受害者转入加密货币,涉案资产规模超千亿元。两起案件的侦破,离不开中泰、中柬等国际执法合作的有力支撑,更得益于我国“云剑”“断卡”等专项行动积累的成熟打击经验,充分证明只要决心坚定、措施有力,再隐蔽的境外非法金融犯罪也能被精准打击。

值得警惕的是,相较于手段相对成熟、公众认知度较高的电信诈骗和互联网赌博,以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为核心载体的“变种赌博”,凭借其隐蔽性、跨境性、技术性优势,正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其对金融安全的威胁丝毫不亚于传统非法金融犯罪。

这些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往往披着“区块链投资”“虚拟资产增值”的外衣,通过构建虚假交易场景,以“高杠杆收益”“保本增值”等夸张话术诱骗我国公民入局,本质上是彻头彻尾的“变相赌博”。

实践中,部分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定向推送服务,要求用户将法定货币兑换为虚拟货币参与所谓“合约交易”“竞猜交易”。更令人担忧的是,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跨境运作特性,不仅让受害者资金难以追回,更成为洗钱、非法转移资金的重要载体,严重扰乱我国金融市场秩序,冲击金融监管体系,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实践已经证明,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全链条打击、国际合作、预警劝阻三位一体模式具有显著成效。面对以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为载体的“变相赌博”新变种,必须将这套成熟经验平移借鉴,果断采取司法行动。

在立法层面,应进一步明确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向境内提供“变相赌博”相关服务的法律定性,细化定罪量刑标准,弥补法律适用空白;在执法层面,要依托新型犯罪研究侦查中心,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大数据监测体系,精准追踪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营销、资金流转、技术支持等关联链条,实现从引流推广、资金归集到人员对接的全链条打击,如同打击电信诈骗“断卡”“断流”般切断其犯罪生态链。

国际合作更是遏制此类跨境非法金融活动的关键。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跨境运作属性决定了打击工作无法闭门造车,需借鉴佘智江、陈志案的成功经验,深化与阿联酋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虚拟货币交易活跃地区的执法协作,建立针对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信息共享、证据互认、联合抓捕、资产追缴机制,重点打击其利用虚拟货币向境内渗透的“变相赌博”行为,让相关非法金融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同时,要强化公众宣传预警,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揭穿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变相赌博”的骗局本质,提升公民风险识别能力,筑牢全民防范的坚固防线。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中国公民的非法金融活动,无论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都必须受到严厉打击。佘智江、陈志的落网彰显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法治威严,而面对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主导的“变相赌博”新挑战,唯有保持高压态势,嫁接成熟打击经验,精准施策、协同发力,才能有效遏制非法金融活动蔓延势头,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与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