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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1.8元刷子索赔2000元”“专挑不开发票商家下单,以投诉相要挟敲诈钱财”,近年来这类以“打假”为名行“碰瓷”之实的恶意索赔乱象愈演愈烈,不仅让众多小微商家不堪其扰,更挤占了宝贵的监管资源,扭曲了消费者维权的初衷。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将规制恶意索赔纳入其中,剑指以举报名义牟利的不良行为,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维权秩序注入了强劲动力。

恶意索赔的泛滥,早已超出正常维权的范畴,异化为破坏市场生态的“毒瘤”。从实践来看,这类行为呈现出明显的产业化、规模化特征:有的职业索赔人专挑小微商家、成长型企业等“软柿子”捏,利用商家对行政处罚的畏惧心理,以未开发票、标签瑕疵等非实质性问题为突破口,通过集中举报、威胁曝光等手段逼迫商家“花钱消灾”;有的甚至形成“注册账号-虚假交易-恶意索赔”的完整产业链,更有甚者开班“收徒”传授索赔技巧,将违法牟利包装成“维权秘籍”。

浙江义乌曾查处一起案例,嫌疑人专门寻找不开发票的淘宝卖家下单投诉,敲诈80余家商家涉案金额近14万元;天津一对姐弟更是以此作案700余起,敲诈金额超30万元。这些行为不仅让商家疲于应对、经营成本陡增,更让基层监管部门陷入海量重复投诉的处理困境,占用了本应用于维护真正消费者权益的行政资源。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出台的新规,精准直击恶意索赔的痛点难点,为治理乱象提供了明确的制度遵循。新规新增“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要求投诉人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相应事实依据,对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的投诉不予受理,从源头上遏制了“虚假投诉”“匿名碰瓷”的空间。

相关规定并非否定消费者的正当维权权利,而是通过明确权利边界,厘清“正当维权”与“恶意索赔”的界限,让投诉举报制度回归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的本源。

规制恶意索赔,既是为商家松绑减负,也是为正当维权护航,更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守护。在恶意索赔乱象的裹挟下,不少商家被迫花费大量精力应对投诉,甚至不得不妥协让步,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还可能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效应——用心经营的商家疲于应付碰瓷,反而给违法违规者留下生存空间。同时,通过清理恶意索赔造成的“维权拥堵”,监管资源能更高效地投向真正的消费纠纷解决,让消费者的正当诉求得到更及时的回应和保障。

当然,规制恶意索赔是一项系统工程,新规的落地见效还需要多方面协同发力。一方面,需要加强新规的宣传解读,让商家明确自身权利义务,也让消费者清晰知晓维权边界,避免“正当维权”与“恶意索赔”的认知混淆;另一方面,要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投诉举报数据库,建立恶意索赔“黑名单”制度,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数据联动,让职业索赔人无处遁形。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本质,是维护公平交易、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而不是为少数人提供违法牟利的工具。市场监管总局新规向恶意索赔亮剑,既是对市场乱象的精准治理,也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随着新规的实施,恶意索赔乱象有望得到有效遏制,商家能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消费者的正当维权通道更加畅通,最终可以形成“商家诚信经营、消费者理性维权、监管精准高效”的良性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