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槽三刀,一个喜欢吐槽的布衣青年!
近日,浙江一网约车司机为送断指乘客去医院,由交警带路闯红灯,结果路上被撞后被判全责,此事一出便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2025年10月,杭州萧山的蔡师傅应执勤交警的示意,驾车护送断指伤者闯红灯就医,却在路口被撞。
萧山交警大队初判其因“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负全责,蔡师傅申请复核。
同年12月2日,杭州交警支队以事实认定不清为由,责令萧山交警大队重新调查。
但在2026年1月8日,萧山交警大队作出的新认定书仍以“闯红灯”为由,判定蔡师傅负事故全部责任。
三刀认为,我们一直都在说要鼓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
但是有些时候,我们的助人行为会与现有法规发生冲突,那么与之而来的问题就是,现行制度该如何平衡规则与人性。
至少我觉得,在保护善意与遵守规则之间,它需要找到一个更好的平衡点。
否则,大家以后每次做好事的时候,免不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还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巨额经济损失,长此以往,我相信大家再遇到类似的情况,肯定就会畏手畏脚,或者干脆拒绝帮助。
其实,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现场指挥优先于交通信号,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拥有最高路权,蔡师傅服从指挥送医闯红灯属合法行为,与普通违章截然不同。
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
肇事方既未做到路口减速观察,也未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存在明显过错,在以往的长沙同类案例中,像这种未避让特种车辆的肇事方就曾被判定负主要责任,我倒觉得该判案逻辑同样适用于本案。
不可否认,每个案件都有它的特殊性,不能完全拿来做对比,不过话又说回来,交警示意车辆跟随执行任务时负有安全保障职责,倘若将事故责任全归于网约车司机,这样既会忽视交警的法定责任,也会挫伤大家助人为乐的积极性。
另外,当前的社会环境之下,需要有一些正向的判决。
自打南京法官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之后,大多数人的心已经凉透了,因此,即便是在路上遇见摔倒的老人,也很少有人去管,因为怕担责,怕被讹。
此次的送断指事件,再次颠覆大家的认知,如果说影响的话,我觉得不亚于南京法官。
很遗憾,说了这么多,当然也改变不了什么。
只是希望,相关部门在公开回应百姓关注的公共事件时,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不要因为自己的言行毁了整个部门的形象。
然后就是针对此类案件的判决,法官一定要综合考虑到热议事件的社会影响,一定要仔细想想,会不会因为自己的判决而影响整个社会风气。
要知道,法官的判决或者相关部门的一则通报,都会因为社会导向问题成为社会的罪人,这种不良导向给社会带来的损害程度,可以说是远超你我的想象。
总而言之一句话,别管是谁,千万不要做有罪之人,否则真的会遭到人民的唾弃。
郑重声明
文章素材来自官方媒体,作为自媒体创作者,始终本着客观、理性的态度进行时事的相关评论,无不良舆论引导。
此外,对于事件的真实性,自媒体创作者很难把控,所以也请大家理性阅读。
另,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