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 通讯员 滨检轩)在中铁和考试院都“有门路”?这人来头不小。而这样的说辞,正是不易识别的诈骗圈套。经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7年,负债累累且没有工作的周某通过网络论坛发布寻求灯具厂商合作广告,认识了想要承接照明工程的马老板。周某谎称自己表叔是中铁领导,并伪造工程合同和领(付)款凭证等文件,还委托他人冒充领导给马老板打电话,一步步骗取马老板信任。2017年11月至2024年2月间,周某以打点关系、归还贷款等理由,共骗取马老板人民币39万余元,后归还马老板30万余元,致对方损失8.5万余元。
对于骗到的几万元,周某并不满足,总想着还能通过类似的手法骗到更大的“鱼”上钩。
2022年4月,周某在儿子所在学校的家长群中认识了另一学生家长徐女士。2023年一次机缘巧合的饭局,周某了解到徐女士正在为其儿子可能延毕的事发愁。周某眼看机会来了:“我认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这事你就放心吧。”徐女士本不相信,但想到当时周某还拿出和“领导弟弟”的微信聊天记录,而孩子毕业之事需解决又迫在眉睫,病急乱投医,最终选择相信周某,前后转给他人民币12万余元用于“打点”。而收到钱的周某并没有能力帮徐女士办事,反而把钱收入囊中,用于偿还债务和生活开销。所谓“认识考试院的领导”也只是和领导弟弟有过几面之缘,以此为幌子,博得徐女士信任,从而骗得一笔快钱。最终,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切勿轻信“上面有人”的关系运作说辞,遇到难题应通过正规渠道解决,切勿盲目向他人转账,谨防落入诈骗陷阱,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文中人物均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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