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沈阳市各大医院陆续发布通知,宣布自2026年1月10日起,正式调整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此次调整并非个别医院的独立行为,而是依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转发的省级文件要求进行的系统性价格改革。
经了解,调整的核心依据是辽宁省于2025年11月发布的《关于规范超声检查和综合诊查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旨在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更为合理地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
此次调价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具有明确的政策延续性和全局性。2025年11月17日,辽宁省医疗保障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规范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沈阳市于同年12月31日转发该文件,并确定于2026年1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包括公立医院及部分民营医院,同步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这标志着沈阳地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一次重要的结构性调整。
调整主要涉及门诊诊查费,不同层级医师的挂号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上调。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例,主任医师的诊查费从19.2元调整为30元,副主任医师从14.4元调整为21元,主治医师则从9.6元调整为12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并非简单的“普涨”,而是“有升有降”的结构性调整。根据文件精神和医院工作人员的反馈,本次调整的核心原则是: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项目的费用。因此,在门诊诊查、换药等技术操作类项目费用上调的同时,彩超等部分设备检查类的费用则有所下降。这种调整,旨在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更加专注于提供诊疗服务本身。
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建立更科学、更可持续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通过提高诊查费等劳务性收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并更好地激励医务人员,促进其技术水平的提升与服务质量的改善。同时,检查项目费用的降低,也有助于减轻患者在检查环节的经济负担,从整体上优化患者的就医费用结构。
政策落地后,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与讨论。许多患者在就医时直观感受到了挂号费的变化。对此,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需做好耐心的解释沟通工作,说明此次调整是全省统一的政策性行为,而非医院自主涨价,其背后是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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