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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宋承翰 发自北京 1月12日,国家卫健委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近年来天价丧葬费事件屡次引起舆论关注,此文件规范了医院环节的遗体暂存和转运要求,并明确,严禁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任何场所陈列、展示、售卖殡仪服务用品,严禁外包或以其他形式由第三方运营、管理遗体暂存区(或太平间),严禁通过出租出借场地、与第三方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相关组织或个人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提供殡仪服务。

官方称,2024年10月,全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启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严格规范服务标准,加强行业监管。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组织开展了卫生健康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形成制度化、长效化政策措施,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针对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广泛听取医疗卫生机构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会同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该文件。

鉴于以往部分家属不知道如何寻找平价殡仪服务的情况,文件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家属拨打殡仪馆服务专线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运遗体,并配合家属及殡仪馆做好遗体接运工作。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向亡故患者家属发放相关信息告知单,提供正规殡葬服务机构联系方式供家属自主选择,进行保护隐私信息、防范诱导消费的宣教提醒。

亦有多个条款明确了经营行为的边界。文件明确,遗体暂存区应当公示相关服务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殡仪馆服务专线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受群众监督。

文件还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应立足主责主业,不得开展殡仪服务。严禁在医疗卫生机构内任何场所陈列、展示、售卖殡仪服务用品,不得燃点香烛及焚烧祭祀用品等。严禁外包或以其他形式由第三方运营、管理遗体暂存区(或太平间),严禁通过出租出借场地、与第三方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相关组织或个人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提供殡仪服务。医疗卫生机构严禁接收和存放院外来源的遗体,不得承担其他部门委托的遗体存放业务。严禁使用院前急救车辆、非急救医疗转运车辆转运遗体。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内部重点场所巡视管理,防范并及时制止社会人员在本机构内开展殡仪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