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一个地方的一个家长参加护学岗而猝死,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对于责任问题,网友议论纷纷,后来有官媒也发表了评论。
网友之前讨论的是关于“自愿”的问题,对此我曾指出,现在很多都是“被自愿”,那位家长是不是真的自愿,学校应该拿出证据来,比如学校征集志愿护学的通知、班主任在家长群的通知等,不能学校说是自愿就是自愿了。
现在看到新华视评对此问题的评论,让我一下子又站到了学校一边。为什么?因为我认为新华视评搞错了,搞反了。
如上,新华视评说,学校的安全责任不能转嫁给家长“站岗”,后面还说到了其他问题,比如组织打扫卫生、参与“陪餐”、协助批改作业等,新华视评说这些本来都是学校的责任,正在被悄悄转嫁。
新华视评认为,这些都是以“家校共育”为名,行“责任转嫁”之实。
看了新华视评这些说法,我相信没有一个老师能够认可,因为这些说法完全是不了解实际情况,有些地方说错了,有的地方说反了,关于护学岗的安全问题,就是完全说反了。
众所周知,护学岗是在学校外面的,学校外面的安全责任,本就不应该是学校的,而应该是家长的,是社会的。学校只应该也只有能力保障校内安全,而且还是在无过错的前提下。如果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到位,学生在课间仍然发生意外,学校仍然可以免责,这就叫“尽职免责”。
实际上,近些年来,校外的安全责任转嫁给学校的,是非常突出的,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让老师暑期巡河,而现实中,已经出现过把学生在校外发生事故归咎于学校和老师的。
曾经有报道,学生在双休日或者假期里打架,班主任受到了处理。还有的学生假期里溺水身亡,学校和班主任受到处罚。这些,真的合理吗?学校是不是成了“无限责任公司”?
按道理来说,校门之外的安全责任,就不应该再要求学校负责了。发生在非工作日内的事情,发生在校外的事情,本来都应该与学校无关。但是,有关部门却强行要求学校负责,假期里也要求老师去巡河。这完全属于强加给老师的责任。
这些年来,许多老师干班主任的意愿下降,与责任太大(因此也事情太多)就有直接关系。
至于组织打扫卫生、参与“陪餐”、协助批改作业等,这些其实也不能完全怪学校和老师。
比如这打扫卫生,有些学校很大,学生人数少,干不过来,有的学校有钱,外包给社会打扫,有的学校没钱,可能就组织家长打扫了。但通常这种情况应该是出现低年级,尤其是一二年级,孩子小,不会打扫卫生。
再比如陪餐问题,通常是为了让家长对学校食堂放心,或者说是为了满足家长监督的权利。
还有批改作业的问题,这其实与应试教育有关。试想,如果老师不在意学生的成绩,布置作业少少的,甚至不布置作业,岂不省事?更何况这还是符合政策的。教育部减负政策一再要求减少布置作业。如果老师执行政策,自己也是会很轻松的。
所以,新华视评的评论员搞错了,现在不是学校责任转嫁给家长,而是家长责任转嫁给学校,学校承担了许多不应该承担的责任。而这些,已经导致学校和老师不得不以下策应对。
比如现在备受诟病的“安静的课间十分钟”问题,主要就是因为学校和老师承担了本不该承担的责任——只要在学校出事儿,不管三七二十一,学校和老师都得负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和老师不得不限制学生课间的活动。
客观公正地说,现在教育有些方面的畸形发展,就是与主管部门让学校和老师承担一些了过度的、不合理的责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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