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千龙网)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2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行动计划》的有关情况。其中,生态环境部表示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行为。
据介绍,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超过110亿吨。固体废物污染点多面广,尤其是非法倾倒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生态环境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排查发现问题2.7万个,其中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问题分别占到45%、33%和10%;整改1.77万个问题,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李高: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用好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巡查等先进技术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行为,加强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各环节环境执法监管,对主观恶意明显、环境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高压震慑。
生态环境部: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将实现全覆盖
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还介绍,到2027年,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比例将达到60%,到2035年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推动全国113个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各类固体废物治理项目3000多项,投入资金约5600亿元。相关意见明确,到2027年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比例将达到60%,到2035年实现全覆盖。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李高:我们将把贯彻落实《意见》与推进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结合起来,在“十五五”期间,将建设范围扩大到200个左右城市,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地区积极开展区域“无废城市”共建。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及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建成一批“无废城市”。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等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13日的吹风会上表示,在推进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方面,下一步将推广绿色施工,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的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 胡子健:加强源头管理。推广绿色施工,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和处置的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理,促进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强化运输监管。完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船舶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以及安全配置等技术要求,强化运输行为的监管;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并且结合实际设置临时贮存设施,确保建筑垃圾能够有处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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