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杜卓滨

连日来,四川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禁泳令”持续引发关注。“禁泳令”称,2月5日起,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划定区域内游泳、捕鱼。

有网友为管委会点赞,认为此举有利于排除下河游玩的安全隐患;有网友认为管委会一纸禁令,便不允许市民在自然水域游泳有点不近人情;也有网友针对最高300元的罚款,留言热议。

1月13日,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网友们误解了管委会发布禁令的初衷,其出发点是保障安全,“每年都有很多不熟悉水性的游客下水去玩,但大佛前的水域又险又急。”该工作人员透露,仅去年一年,景区便出动水上救援48次,劝离下水游泳、垂钓、捕鱼等行为500余人次。

“禁泳令”是管委会1月6日发布的,全称为:“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关于划定乐山大佛遗产地禁止水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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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区域为“禁止游泳、垂钓、捕鱼水域”。受访者 供图

通告在乐山大佛周边划出了两个区域,其一是红色虚线划定的“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其范围包括乐山大佛所在的凌云山和大佛前的岷江水域、大渡河水域,以及岷江西岸部分地区。

第二个区域用红色描出,标注为:“禁止游泳、垂钓、捕鱼水域”,位于“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内,范围包括岷江一桥至乌尤寺码头下端的岷江河道,斑竹湾大件码头上端至肖公嘴三江汇流处的大渡河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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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前水域接近航道,也是岷江、大渡河汇流处。杜卓滨 摄

通告称为了保护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三江汇流自然景观的完整性,贯彻落实《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强化乐山大佛世界遗产地水域安全管理,保障市民和游客人身安全,2月5日起,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描红区域内游泳、捕鱼。春季禁渔期内,该区域同时禁止一切垂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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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大佛前水域是岷江、大渡河汇流处,水流急暗礁多。杜卓滨 摄

对违反该通告规定的,将依据《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并可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如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禁泳令”发布后,线上线下引发广泛讨论。

互联网上,不少网友留言表示对此禁令“不理解,不支持。”

他们认为,大佛前的大渡河、岷江都是自然水域,管委会一纸禁令就管控了,有点不近人情。“冬泳队怎么办?冬泳就成为历史了?”有网友追问到。

还有网友针对管委会罚款一事打趣。

线下,也是有人叫好有人反对。支持者普遍认为禁泳区域围绕乐山大佛前水域展开,该区域接近航道,也是岷江、大渡河汇流处,太急太险,“每年都有人在那附近落水,禁止了肯定好一点。”

反对者大多是游泳爱好者。记者注意到,乐山当地有一个冬泳协会,至今已成立32年,该协会常年在乐山大佛前水域活动,包括游泳竞技、坝坝宴、文艺表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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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游泳爱好者在大佛前水域游泳。杜卓滨 摄

该协会一负责人告诉记者,管委会划定的禁游区域,属于自然水域,协会对管委会这一纸禁令不作评价。“我们只能说理解,但不参与、不介入,游泳者选择在哪儿游泳,我们管不着。大渡河、岷江都是自然水域,爱在哪儿游,在哪儿游。”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协会已经停止组织游泳活动。

对于线上线下的讨论,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称,大家误解了管委会的初衷。

“禁止大家在划定水域游泳、垂钓、捕鱼的具体原因是保障安全。”该负责人介绍,划定水域作为岷江和大渡河的交汇点,暗礁多、水流急,自古便是险地,“但游客们不清楚,只顾着看美景,每年都有很多人下水去玩。2025年,我们劝离下水游泳、垂钓、捕鱼等行为500余人次,开展水上救援48次。”

针对网友们打趣,该负责人称,罚款只是他们管理的一个方式,在实际治理中,他们将采取劝离为主的柔性执法,“只要不下水,不涉险,我们基本上都将采取劝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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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受访者 供图

该负责人指着地图告诉记者,禁止水域属于景区重点管控水域,《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划定禁止游泳、垂钓、捕鱼等污染损害水环境行为的水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

“履行所规定的职责,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定要求。”该负责人称,他们理解部分市民的健身习惯,但在他们看来安全始终是所有活动的前提。“此次管理措施正是为本地市民与外地游客的安全负责,避免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