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烟花爆竹进入销售和燃放旺季。然而,个别人员为牟取私利,不顾公共安全,铤而走险。

近日,高新交管大队民警在渝东大道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在对一辆面包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黄某神色慌张、举止异常,这一细节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随即,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进一步检查。

当打开车厢后门时,眼前的一幕让人心惊——车厢内密密麻麻堆满了各类烟花爆竹,共计48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现场核查,黄某驾驶的普通面包车根本不具备运输危险品所需的防爆、防火等安全资质,其本人也无法出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合法的储存、销售许可。鉴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嫌疑人黄某及涉案车辆,移交至城东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城东派出所民警接手后,调查发现,驾驶员黄某竟是公安机关的“熟人”。在2025年10月,黄某就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高新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面对民警讯问,黄某明知私自运输、贩卖烟花爆竹违法,但看到春节前烟花爆竹需求量大,利润可观,便再次抵不住“商机”诱惑。

2025年12月31日,他花费千余元,私自购入了48箱烟花爆竹,计划在周末运至一些允许燃放的区域,向游客销售牟利。由于没有合法的储存仓库和运输资质,他便将这些烟花爆竹全部堆放在自己日常代步的面包车内,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目前,黄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涉案的48箱烟花爆竹被全部依法收缴。

警方郑重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 《危险物品名录》 中的爆炸品,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取得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颁发的相应特种行业许可证,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新春佳节,平安是福。让我们携手努力,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共同营造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环境!

出品/新余公安融媒体中心

来源/新余平安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