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1月12日采风版
在司法拍卖网站“自行处置”平台购得车辆后,买受人在顺德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完成签字提车事项
顺德法院执行干警远赴江苏淮安沟通案涉广告KT板处置问题
“经过我们仔细核算,这批房产的成交单价比同地段传统司法拍卖平均高出约13%!”数据分析报告“出炉”的一刻,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某银行支行负责人直呼“出乎意料”。
这起让当事人倍感惊喜的财产处置案例,正是佛山市两级法院创新推行“法院监管+自行处置”财产处置模式的生动实践。该模式有效破解了传统司法拍卖中存在的“大宗资产流拍率高”“处置周期长”“执行成本高”等难题,在大幅提升效率的同时,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实现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新思路。
据统计,2024年至2025年12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全市法院通过该模式成功处置财产77宗,成交金额超6900万元,并逐步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佛山经验”。
流程做“减法”
财产处置按下“加速键”
2024年9月,顺德法院一则司法拍卖结果引发社会关注:一辆被查封的奥迪车在司法拍卖网站“自行处置”平台上以7.2万元成交,溢价率超55%。从扣押到交付仅用23天,效率较普通的司法网拍提升75%,处置费用降低52%。
这是佛山首例“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模式的成功实践,打破了传统司法拍卖的流程壁垒。通过“法院主导监管+专业机构辅助执行”机制,事务性工作得以有效剥离,既缓解了法官的办案压力,也减轻了执行过程中的“强制性”色彩,提升了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与传统模式不同,“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模式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一致并经法院审查后,即可直接进入拍卖环节,省去登记、分流、评估等多个中间流程,大幅缩短财产处置周期。这种简捷高效的程序设计,不仅加快了财产变现速度,也降低了各方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资金压力。
“为进一步压缩处置时间,我们还借助智慧执行手段打通部门协作壁垒。”佛山中院执行局负责人黎健毅告诉记者,通过主动赋能,法院将“高效执行”落实到流程和服务优化中。目前,禅城法院针对房企等涉案主体关联案件多的特点,与税务、住建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及预案通报机制;南海法院预设“自行处置流拍后直接转入司法拍卖”等程序衔接条款,有效避免程序空转,财产处置进入“快车道”。
这一模式既确保了执行程序的规范性,又充分尊重了市场规律,为财产处置工作开辟了新路径。
监管无死角
资金安全有“保险阀”
得知拍卖款将全额汇入法院专项账户后,申请执行人李先生打消了顾虑,坦言此举让他安心了。此前,他虽同意了被执行人名下用于融资抵押的车辆进入自行处置程序,却隐约焦虑:“卖车的钱到了对方手里,他会不会故意拖延不给?我的欠款不会又打水漂吧?”
李先生的担心,是很多当事人对“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模式的共同顾虑。对此,佛山法院以构建“收—付—管”全流程闭环作为突破口。
推行被执行人自行处置,并非“一放了之”,而是全程处于法院严格监管之下。佛山法院通过严格落实资金监管这一核心措施,规定所有拍卖款项必须汇入法院专项账户,在扣除必要费用后,第一时间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确保资金安全和到位。
“有法院全程盯着钱款去向,不用自己来回交涉,省心多了。”收到全款后,李先生由衷的“点赞”,正是对监管机制作用的最佳印证。
为使“放管结合”模式更透明规范,佛山法院制定了详细工作指引,明确适用范围、流程与监管重点。同时,通过规范财产网拍全流程,对困境企业案件进行标识并指定法官专办,在看样、开拍等关键节点及时提醒,确保案件高效推进。
价值被激活
财产处置打开“新空间”
禅城法院会议室内,执行法官柳军正与团队探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该案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复杂:除44套已确权住宅外,还有400余个车位及10余个商铺尚未完成确权手续。此类情况若按传统网拍模式,恐怕难以“走通”:车位以“法拍房”形式拍卖,难以保障溢价;“一刀切”强制执行可能影响被执行人房产公司的配合意愿;后续交付、保修等环节容易产生纠纷,最终可能反而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这一“两难”困境让案件处置变得棘手。
这时,涉案房产公司主动向法院提出请求:希望联合专业拍卖机构,通过大型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竞价,保障财产溢价。同时,由公司负责后续的客户对接与服务。财产处置全程在法院严格监管下进行,既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又能做到“公开、公平竞价”。
这一提议,与佛山法院正在探索的财产处置路径不谋而合。为确保落地,禅城法院创新建立“底价保障机制”,即以相关部门定向询价或评估报告为依据,为房产划定处置价格的“底线”,防止资产低价处置,同时为市场化竞价留出空间。
在执行团队的指导监督与各方协同努力下,财产处置工作得以迅速、顺利推进。最终,31套住宅房源通过网络竞价顺利成交,成交总金额近3000万元,平均溢价率超15%;13套房源在自行处置基础上用以物抵债方式清偿优先债权,兑现债权1800余万元。
如今,“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模式已在佛山多起大宗财产处置实践中初显成效。其关键,在于通过“市场化竞价+底价保障机制+精准引流推介”的协同创新,以充分竞争的市场化手段激活了财产的内在价值。
跨省联动
24小时实现“闪电执行”
从执行法官落地江苏淮安,到完成所有协议签署、财产解封和实物交接,全程仅用了24小时——这起千里跨省执行案件实现“闪电破局”。
案件初期,场面一度胶着。老李申请执行的14万张广告KT板存放于淮安一处厂房中,由于该厂房被当地法院依法处置,厂房买受人要求老李在限期内清空物品,否则每月将收取2.5万元占用费。
“东西运回顺德或原地存放等待拍卖,高额的运输与仓储成本都将严重影响执行回款。”顺德法院执行法官欧阳健生分析道。
接到线索后,法官立刻动身赶赴淮安,并果断提出解决方案:一边同步寻找买家,以“价高者得”的市场化方式加速财产变现;一边联动当地法院协同处置,积极与厂房买受人进行沟通,阐明利弊,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参与权。
高效协同之下,事情很快迎来了转机。法官落地淮安的当天22时,老李成功联系到江苏的买家,以20万元价格就广告KT板达成交易。与此同时,双方当事人亦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厂房买受人表示自愿放弃占用费主张。一场可能陷入僵局的跨域执行,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圆满结局。
从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到优化工作机制,从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到着力追求多方共赢,佛山法院创新“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模式,不仅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执行创新,更是践行司法为民、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生动实践。
以纠纷实质化解与当事人满意为核心目标,接下来,佛山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改革,以更精准的举措、更温情的服务、更高效的执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佛山中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张涵青
采写:吁 青 吕慧敏 冷瑞雪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