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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普法小课堂开课啦!~

划重点!敲黑板!

本期

让我们走进法院

一起学习法律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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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人民法院对恶意诉讼、调解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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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知识

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之间在诉讼、调解过程中,为了达到逃避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侵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等目的而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单位有上述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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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数丨2462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