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25日20时56分,遵化市公安局消防队值班室接到一个火警电话:“城关东南区居委会建勋道42号居民住宅突然起火!

5分钟后,消防官兵赶到火场,又只用了8分钟就将熊熊燃烧的明火扑灭,然而当21时09分消防队员进入室内处理余火时竟在现场发现了四具被火烧焦的尸体。21时10分,消防队向遵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告:“东南区居委42号曹某霖家发生火灾,火已被扑灭,现场发现四具被火烧焦的尸体,请速查明死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90年代扑救火灾的消防队员

接报后,正在局里值班的刑警胡国斌、王玉昌、杨建国以及法医史忠民即刻赶往现场。

他们进入现场后,首先看到一具焦黑色的小孩尸体呈痉挛状弓起姿势趴伏在地上,右臂伸向门口方向,保持挣扎的姿势。在小孩尸体的脚后的土炕上,有三具成睡眠状仰卧或侧卧状的尸体,两具是大人的,一具是小孩的,身上被烧塌的房顶泥皮覆压着,头部被烧焦,身体因为盖着被子有部分尚未被烧焦,室内充斥着浓烈的汽油味和刺鼻的尸体焦臭味,凄惨至极。

经史忠民法医的初步尸检,发现四名死者的头部都有被钝器击打的痕迹,每具尸体的颅骨上均有多处明显的粉碎性骨折创伤,史忠民初步判断这不是一起意外的火灾,而是一起性质极为恶劣的特大杀人焚尸案,死者应该是一家四口。

21时20分,遵化市公安局何景忠局长、张继先常务副局长、主管刑侦工作的李春元副局长、分管治安工作的王玉江副局长,刑警大队石贵生大队长在接到史忠民的结论报告后火速驱车抵达现场进行处置,并就地成立专案组,由何景忠亲任组长连夜开展调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90年代勘查野外现场的公安干警

经走访查实,死者系建勋道42号居民曹某霖一家四口,曹某霖时年48岁,是停薪留职的遵化市建筑公司木工,现以经营烟酒食品摆摊为生。曹某霖时年41岁的妻子王某云是家庭妇女,闲暇时还在家承揽编织毛衣的零活;两人还有一儿一女,分别是时年14岁的女儿曹某瑜和时年12岁半的儿子曹某星,两人分别是城关镇联小五年级和三年级的学生。

现场勘查发现曹家的院墙东南角有蹬踏的痕迹,判断凶手蹬墙入院时留下的。四名死者的致命伤都在头面部,颅骨骨裂,脑浆溢出,均系同一种质地坚硬的钝器击打形成。解剖发现死者气管干净,没有烟灰吸入,胃内食物全部排空,证实死者是被杀后焚尸,死亡时间应在晚饭后4个小时左右。

经居委干部和邻居走访得知:当天早上曹家铁将军把门,没有见两个孩子去上学,也没见曹博霖推着食品车去摆摊。当时谁也没有在意,都以为曹家人走亲戚去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老照片:进行走访调查的民警

家住在曹家70米斜对面的邻居李某是第一个发现曹家起火的人:“那天我家来了客人,我正送客人出门时看到曹家起火了,我和客人看到火光冒出来后立即跑过去呼喊救火,那个时候曹家院门和正房的屋门敞开着,火苗已经从室内蹿上房顶,见火势发展很快,我马上打电话给消防队了……

专案组兵分几路,查访曹博霖一家在3月23日、3月24日两天的活动情况以及3月25日当晚可疑人员的活动情况;访问死者的亲属、邻居、和曹家姐弟的教师和同学,以确定曹家人被害的时间。同时继续深入进行现场勘查,尽可能发现或提取新的痕迹物证。同时,鉴于案情重大,何景忠局长立即将案情上报给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请求支援。

当夜,唐山市公安局值班局长李云隆、技术处副处长谢景玉、刑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史小勇先后来到遵化加入专案组指导破案——

曹某瑜的班主任老师说3月25日曹某瑜来上学了,而曹某星的班主任老师说3月25日曹某星没有上学。但是走访调查得知,曹某瑜和曹某星上学放学向来都是结伴同行的,从没有出现过单独上下学的情况,因此很可能是曹某瑜的班主任老师记忆有误。

曹某霖的亲属证实:曹某霖一家在3月24日和3月25日两天都没有来串亲戚。其中一位亲属提供:曹某霖在建筑公司停薪留职后经人介绍到市供销社成立的一讨债公司做过两个多月的讨债业务,直到该讨债公司被人举报非法经营被工商部门取缔,随后曹某霖就在城南关一路口摆摊卖食品,很是赚了一些钱,家庭经济情况比较优越,出手也很阔绰,邻居上门求助都是有求必应,街坊邻居的关系也很不错。

一家四口同时遇害并被焚尸,这是遵化市自解放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命案,整个遵化为之轰动,一时间街头巷尾都在讨论曹家灭门惨案,遵化市公安局信访科一时间被群众要求迅速破案、严惩凶手的电话和投书所淹没,曹家两个孩子所在的城关联小五年级3班和三年级2班两个班级一百多名学生更是向遵化市公安局递交了有他们全体签名的请愿书,请警察叔叔尽快抓到害死曹某瑜和曹某星的凶手,为他们的同学报仇。

3月26日9时,唐山市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刘仕宝副局长、刑警支队王俊国副支队长、法医科王春雨科长、痕检科白占国科长等领导抵达遵化,并立即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工作中。

10时左右,曹某瑜所在的五年级3班同学证实曹某瑜在3月25日没去上学,确定该班班主任的记忆有误。同时曹家的一位邻居证实:3月24日20时左右,曹某霖得妻子王某云曾到他家串过门,说明发案时间在3月24日20时后。

在随后的走访调查中,负责排查可疑人员的侦查员在遵化市的某寄宿制中专学校排查到了一个可疑对象——该校学生高某在案发当天离开学校,至今去向不明,校方正联系高某的家长寻找。

经高某的班主任介绍:高某在校期间表现不好,不安心学习,成天和一帮社会人员混在一起,学校附近的个体饭店都有高某的欠账,因为逾期不还,几个饭店老板曾多次联袂上学校来催债,并扣押了高某的行李物品当抵押。高某的父亲专门带了钱从乡下赶来为高某还了债,但依然不见高某的踪影——

专案组怀疑高某有可能为了还债而铤而走险,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经过半天的核实,高某在案发当天并不在遵化而是去了唐山,所以他没有作案时间从而被排除了嫌疑。

12时左右,专案组经案情分析会后一致认为:排除外来人员流窜作案的可能,应系本地人作案。随即集中四十名侦查员的警力以现场为中心,对附近的村队为重点对有关人员、尤其是有前科的劣迹人员进行逐一排摸。同时对曹某霖的社会人员关系进行深入摸排(其妻是家庭妇女,社会关系简单,两个子女是学生,也没有仇人,唯独曹某霖本人社会关系复杂)。

16时左右,遵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石贵生、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史小勇和侦查员许丙新在遵化市外贸局家属院找到了一个重要的目击证人:时年14岁的小女孩肖某,她是死者曹某瑜的同班同学,经常去曹家和曹某瑜、曹某星一起做作业,她讲述了3月24日下午和3月25日上午的各一段经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90年代下乡走基层的民警

那天(3月24日)下午,我去曹某瑜家和曹某瑜、曹某星一起做作业,傍晚的时候她家来了个客人,曹某瑜、曹某星都叫他‘叔叔’。那人手提一个塑料兜,里面装着几罐芒果汁,进门后就问曹某瑜:‘你爸妈呢?’曹某瑜回答:‘串门去了’。那人坐了一会儿后,给曹某瑜和曹某星还有我每人一罐芒果汁后就出门离去,不久我做完作业后就回家了。

3月25日早上,我上学路过曹家门口,像往常一样喊曹某瑜同行,院里一个男人回答:‘上学去了!’那不是曹某瑜爸爸的声音,我很好奇,就扒着门缝往里一看,见大门被一根粗木棒顶着,正房东屋门口站着一个男人,正是昨天傍晚到曹家的那个客人。

肖某提供的线索让石贵生和史小勇大为兴奋,石贵生立即问肖某:“要是让你再见那个人,你还认得呗?

肖某用力点头:“当然认得!

另一边,负责排查曹某霖社会关系的刑警胡国斌、李忠云和杨建国在遵化市小厂乡茅山沟村对曹某霖在讨债公司的同事赵某,赵某提供:城关镇黄庄子村王尧胜与曹某霖过往甚密,当初加入讨债公司,每人需交押金1000元,王无钱交纳押金,便拉曹某霖一同人伙,并让曹为其垫付了押金。

一听到“王尧胜”这个名字,胡国斌立即想起来他在十年前办过的一个案子:

1986年,时年18岁的遵化市城关镇黄庄子村人王尧胜曾因冒充警察截车收费,被当时刚参加工作不久的胡国斌以涉嫌诈骗罪办了刑事拘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986年时的公安民警身穿图中的83式警服

然而王尧胜为了逃脱法律制裁,不惜喝硫酸烧坏食管自残受伤而成功混到了保外就医。这让胡国斌始终耿耿于怀,认为让王尧胜从自己手里堂而皇之的逃走,是他作为警察的失职。

1990年,王尧胜又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依旧恶习不改——

由于黄庄子村距离案发现场4公里,再加上王尧胜本性凶残,完全可能干出伤天害理、灭绝人性的勾当。

于是,胡国斌等三名刑警立即驱车赶往城关镇黄庄子村,从村干部处了解到:王尧胜最近筹备盖新房,四处借钱无果,继续用钱。这就更加坐实了胡国斌对王尧胜的怀疑,于是三人在村干部的引路下直奔王尧胜的家,将王尧胜抓了个正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老照片:刑警抓获罪犯的瞬间

3月26日19时,王尧胜被带回到遵化市公安局,经肖某辨认,王尧胜就是她在3月24日晚和3月25日早上在曹家遇到的那个人。

到了此时此刻,用不着上什么“刑违艺术”,抖若筛糠、汗如雨下的王尧胜一声哀叹:“唉!到这份儿上了,我……我就全都跟你们说了吧!

我刑满释放后不久就结识了曹某霖,然后通过甜言蜜语骗取了他的好感,1993年遵化市供销社成立讨债公司,曹某霖和我一同入伙,他还为我垫付了1000元的押金,此后的交往中,我发现他家条件不错,他本人出手也很阔绰,就成了他家的常客,没少蹭吃蹭喝。

1996年3月,我想盖新房结婚,但兜里没钱,另外我因为之前的坑蒙拐骗,在村里早已经名声臭了大街,没人肯借钱给我,于是我在3月24日晚上去曹家,想和曹某霖借点钱,但不巧他们夫妻不在,只有孩子在家,所以没借成钱。

从曹家回来后,我躺在炕上辗转反侧不能人睡,想到曹家的阔绰,越想越妒忌,于是就想趁夜去曹家偷点钱。夜里11点左右,我悄悄起床,从写字台的一个抽屉里摸出一把剪刀,骑上自行车直奔曹家,到曹家门口后,我把自行车放在一电线杆下,从曹家院墙东南角跳入,来到正房东屋窗前,然后跳上窗台,用剪刀剪开纱窗,推开窗子跃入室内,开始在室内翻找。我翻了老半天,只翻出200多块钱,又蹑手蹑脚地来到曹家西屋,见曹家一家四口都在熟睡,就在西屋内翻找挂在墙上的衣服,只翻出几张零碎钞票。

没翻出多少钱让我气急败坏,于是我从院里找到一根一米多长的铁棍后返回西屋,首先照着曹某霖的头部就是一棍,这一下惊醒了曹某霖的妻子王某云,她抬起头说了一声‘是谁’,我不搭理她,直接给了她一棍子。然后我又用铁棍分别照曹某瑜和曹某星的头上各一棍子,然后唯恐他们不死,又往他们四个人的头上又是一阵乱打,直到他们断气后才停手。

事后,我拿被子给他们的尸体盖上,又把铁棍和剪刀丢进了院内的水井中,又从西屋窗台上拿起一串钥匙,打开曹某霖食品车上的铁锁并用这把锁将院门反锁住,制造了人不在家的假象,然后又翻墙出来,骑上自行车逃离现场。

3月25日5点左右,我又回到现场,准备掩埋尸体,6点左右的时候,门外有小学生(指肖某)喊曹某瑜上学,我慌忙编谎话说她已经去上学了,骗了过去,然后赶紧又慌忙逃离。中午的时候我趁着没人再次潜入现场,乱翻了一阵后还是没找到一毛钱,只好再度回家。想来想去,决定毁尸灭迹。

3月25日19时,我带着两只塑料桶,去加油站买了20元的汽油后再度潜入现场,把汽油洒在四具尸体以及我翻找过的衣服和家具上,又将煤气罐搬至西屋外间,点着火后逃离现场。

根据王尧胜的交代,专案组一一进行核实,确认每一步的叙述细节都能对上,然后在王尧胜的指认下在曹家的水井中起出了铁棍和剪刀。

至此,本案历经43个小时的侦办真相大白,最终王尧胜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