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流浪智力残疾人员和强迫
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侵害智力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智力残疾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流浪智力残疾人员线索、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晋中市范围内(含城乡结合部、车站广场、公园绿地、废弃建筑、废品回收站、养殖厂、砖厂、建材厂、水泥厂、矿厂、建筑工地等区域)流浪的疑似智力残疾人员,重点关注无有效身份证件、无法清晰表述个人信息及家庭住址、行为举止异常的人员;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智力残疾人从事体力劳动或其他劳务活动的;
(三)明知他人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仍为其提供场所、运送、管理等帮助的;
(四)其他涉智力残疾人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征集内容
(一)详细提供流浪智力残疾人员的发现时间、具体位置、体貌特征(如身高、体态、衣着颜色款式、随身物品、有无明显生理特征等);
(二)流浪智力残疾人员的行为表现(如言语状态、活动规律、是否需要医疗救助等);
(三)发生强迫智力残疾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被举报人的姓名(含绰号)、住址、联系方式,可附照片、视频、录音、证人信息等相关证据;
(四)线索提供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对接)。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一)可拨打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
(二)直接前往属地派出所、民政救助站、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线索反映;
(三)信函举报:晋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来信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819号,电话:0354-3075103),或直接邮寄至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
四、相关提示
(一)广大群众发现相关线索后,请第一时间如实报送,对提供虚假线索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私自收留、虐待、利用流浪智力残疾人员,如已有此行为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依法依规进行妥善处理;
(三)相关部门对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对提供重要线索、帮助流浪智力残疾人员成功寻亲的,将给予适当奖励。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
2026年1月19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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