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芊秀/综合报导
50岁日本女星米仓凉子涉嫌违反《麻药取缔法》,被函送检方调查。她去年被媒体爆出家中被搜出大麻,检察相关人士再爆料,麻药取缔部于去年10月就已经申请逮捕令,要逮捕她与阿根廷籍男友两人到案。她因演出《派遣女医》系列成为收视女王,此次涉违反《麻药取缔法》,接下来检方调查后是否会起诉,引发各界关注。
米仓凉子涉嫌违反《麻药取缔法》被函送检方调查。(图/翻摄自IG)
法院去年就发出逮捕令
据日媒《周刊文春》报导,检察相关人士透露,「麻取(麻药取缔部)于去年10月上旬,以违反麻药取缔法之嫌,向法院申请了米仓凉子以及与她处于半同居状态的阿根廷籍恋人X先生的逮捕令,且实际上已获准发出。」逮捕令需要搜查机关搜集完齐全的犯罪证据之后,由法院审查是否有逮捕必要而发出,然而「针对两人的逮捕令一再更新,至少直到去年年底,都仍处于可以执行逮捕的状态。」
据了解,关东信越厚生局麻药取缔部(简称麻取)被检方提出了一项条件。那就是「不能只以米仓凉子单独持有为由,而是必须以与X共同持有的嫌疑进行逮捕」。而「共同持有」指的是同一批违法药物由复数人共同持有,报导指出,只要清楚违法药物存放在住家何处,并处于可自行管理、控制的状态,即可能被认定为共同持有。
为何坚持以「共同持有」立案
为何要坚持「共同持有」?前大阪地检检察官、现任律师的龟井正贵指出,若只有米仓凉子一个人为对象提起公诉,恐让她有机会辩称「违法药物都是X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或由X先生主动承担所有责任,将无法起诉。
若是以共同持有起诉,即使药物属于X先生所有,也仍可认定为「因药物是在米仓小姐的住家中被发现,她提供了保管场所,并容许在自宅存放」,从而追究其刑责。从案件构成与起诉的角度来看,检方坚持共同持有是理所当然的。
男友离开日本再也没来
米仓凉子去年住家被搜查后,X氏随即出国,至今未再回到日本,形同于「潜逃海外」。而去年的12月18日,麻取部改为任意调查,再度前往她的住所进行现场勘验。而从房间搜出的大量毒品到底是谁的?为此也采取指纹持续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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