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杰出资深法学家、共和国"法治三老"之一的李步云先生,于2026年1月21日上午在北京仙逝,享年93岁。消息传来,法学界一片悲恸。这位被誉为"敢开第一腔"的法治老人,走完了从战火硝烟到书斋讲坛的传奇一生。
从朝鲜战场到未名湖畔
1933年8月,李步云出生在湖南娄底一个革命家庭。少年时便在地下党员影响下秘密印刷《新民主主义论》的经历,早早在他心中埋下了追求光明的种子。1950年10月,17岁的李步云作为第一批志愿军入朝参战,在炮一师二十六团政治部任职。1952年在遂安保卫战中负伤,荣立三等功,被评为"二等休养模范"——这块弹片留下的伤痕,成为他日后理解"人的尊严"最切身的注脚。
1957年,带着战场磨练出的坚韧,李步云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后成为张友渔先生的开门弟子。这段师承至关重要:张友渔作为党内与董必武齐名的红色法学家,三四十年代关于中国宪政道路的政论曾名震重庆。李先生后来"六经注我"的治学方式——以马克思主义法学和领导人论述为"经",阐述人权法理、探索法治之路——正是这一师承的延续。1965年先生研究生毕业留北大,1967年转入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法学研究所,从此再未离开过法学研究与教育一线。
破冰时刻:三篇檄文与两个"写入"
1978年12月6日,《人民日报》刊发了先生的《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篇1800字的短文,被公认为"文革"后法学界突破思想理论禁区的第一声。当时"法律平等"被批判为"没有阶级观点",文章却旗帜鲜明提出:"凡属我国公民,按照宪法和法律,一律平等地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美联社记者罗德里克立即发通讯,视之为中共民主法制新政策的信号。这篇文章的发表,李先生后来回忆,"需要多大的理论勇气,在今天都难以想象"。
1979年9月,他又在《光明日报》发表《论以法治国》,第一次系统提出"以法治国"的理论框架与制度构想,直指"文革"浩劫的根源在于民主法制极端不健全。同年10月31日,那篇更具争议的《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在《人民日报》刊出,提出"罪犯也是我国公民,也有公民资格",主张其享有政治、人身、经济、文化、婚姻家庭等多方面权利。文章引发学界、政界、司法界强烈震荡,被否定者批评"政治立场有问题",但李先生坚信:"我国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一个新的春天已经到来。"
这三篇文章,奠定了他"敢开第一腔"的声誉。但李先生并非仅仅发声。1979年,他与王家福、刘海年负责起草《中共中央关于保证刑法、刑诉法切实实施的指示》(中发〔1979〕64号文件),首次在中央文件中使用"法治"一词,并取消党委审批案件制度,为新时期司法制度改革奠基。1980-1981年,他借调中央书记处研究室,负责起草叶剑英委员长《在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并全过程参与1982年宪法起草。1981年11月2日至12月8日,他在《人民日报》连发10篇修宪文章,建议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置于"国家机构"之前、明确"公民"定义等,多项建议被采纳。他后来谦逊地说:"我只是见证和参与,贡献了一些具体建议。"
"下半生只做了一件事"
2000年,李先生从社科院法学所退休后,将余生全部押注在人权教育上。他出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创建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亲自主持六期人权培训班。2003年与2005年,他主持的湖南省公安局长、广东省监狱长人权培训项目,开创了中国面向社会开展人权教育的先河。2004年,他南下广州大学,将该校人权研究中心建成全国高校第一个有固定编制、固定经费、固定场所的专职人权研究机构,2011年获批首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此后十四年,他走遍东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推动设立省级人权研究基地,践行"在东南西北中各建一个人权研究中心"的心愿。
李先生自认"后半生只干了一件事:人权教育"。他主编的教育部第一本《人权法学》教材(2005)被业界称为"红皮书",主讲《什么是人权》获教育部视频精品课程。2013年,他推动设立"李步云法学奖",每年表彰人权与法治研究学者各一名,徐显明教授称之为中国法学界的"诺贝尔奖"。2014年,广州大学开设"步云班",每年30名本科生,创新人权法治教育形式。直至2021年5月,88岁高龄的他仍担任湘潭大学特聘教授。
风骨:湖湘精神、师承与知行合一
李先生身上,有股湖南娄底人特有的执拗。他欣赏张五郎神像"四脚朝天、倒立行走"的造型,也传承了曾国藩等湖湘人杰"敢为天下先"的风范。他提出"求实、创新、严谨、宽容"的治学理念,提出文章应"深入浅出,明白易懂,言为心声,不趋炎附势"。他最喜欢的歌是《让世界充满爱》和《心太软》,看似矛盾的选择,恰是其"宽恕的人权精神"与"为权利而斗争"信念的写照。其弟子陈佑武曾开玩笑:"在李老师眼中,没有好人坏人,都是人。"李先生则认真解释道:"从人权角度,人都是平等的,值得尊重。"
作为"敢开第一腔"的法学家,他遭遇过不公正待遇,也曾被批评"立场有问题",但从未有过退缩。著名法学家、同样位列“法治三老”之一的江平先生亦曾表达对李先生"学术上的勇气与骨气"的激赏与钦佩。他"六经注我"的治学方式,将红色法学家传统与西方人权理论批判性结合,创立了"三性九点论"新人性说、人权三种存在形态说、人权本质的利益与正义统一论等,获得第四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这些理论不是书斋空想,而是源于对中国国情的深刻把握——他曾说:"理论来自实践,应又能指导实践,现实问题是治学的逻辑起点。"
告别:一个时代的终结
晚年的李先生常常自嘲:"我这一生主要干了两件事:倡导依法治国和倡导人权。"这两件事,正是改革开放四十余年中国法治建设的主动脉。从1978年呼吁"法律平等",到1999年"依法治国"入宪、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再到2011年国家人权教育基地设立,他的预言与倡导,逐一成为现实。
2026年1月21日,这位从朝鲜战场走来的法学家,这位张友渔先生的开门弟子,这位"敢开第一腔"的人权布道者,在93岁高龄安详离世。他留下的是一个学者所能企及的最高境界——治学与为人合一,理论勇气与人权精神合一,学术思想与行动实践合一。湖南大学文庙、广州大学步云班、乃至全国十四家国家人权教育基地,都是他曾奋斗过的印记。
法学家郭道晖(“法治三老”目前唯一在世者)、张文显、徐显明等先后获"李步云法学奖",但那个从战火中负伤归来、在未名湖畔聆听张友渔教诲、在《人民日报》上为罪犯人权呐喊、在耄耋之年仍奔走于人权讲堂的身影,终究不可复制。湖南山水滋养的"霸蛮"精神,红色法学家的理想主义,加上60余年如一日的知行合一,共同铸就了一个"大写的人"。
悲痛之余,我们当铭记先生所言:"为人权而斗争,是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动力。"
愿先生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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