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市民刘某当“教练”现场指导陈某练习驾车时,陈某刚将车开出数百米就撞上了路边停放的车辆,造成损失近万元。
但荒唐的是,警方调查后发现,这位主动当“教练”的刘某,不仅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场荒诞的“教学”最终酿成违法后果。
据南岸区公安分局交管支队长迎广大队民警调查,事发当晚,刘某与陈某等友人聚餐,散场时,因同行人员均已饮酒,众人提议未饮酒的陈某代为驾车送人。但陈某称自己刚拿到驾照,缺乏夜间驾车经验,当场婉拒了提议。
刘某驾驶车辆现场教学
此时,已饮酒的刘某主动拍胸脯表态,称可以现场“指导”陈某练车,待其熟悉后再送人。随后,刘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载着陈某在迎龙镇辖区道路行驶一圈,沿途“讲解”基础驾驶技巧,其间未发生异常。在刘某的“悉心”教导下,陈某逐渐建立信心,随后替换到驾驶座,发动车辆正式练习。
令人始料未及的是,陈某驾车仅行驶数百米,就因操作不当撞上路边停放的车辆,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发现副驾驶位的刘某身上有酒味。为排除驾驶人“调包”换座的嫌疑,民警随即开展深入核查。
刘某酒精检测结果
核查结果显示,刘某不仅无机动车驾驶资质,经检测还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最终,这场荒诞“教学”的参与者均需承担相应责任: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2000元罚款。同时因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还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陈某驾车操作不当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需承担两车维修费等相关损失。
南岸警方郑重提醒:驾驶无小事,守法是底线。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广大交通参与者务必绷紧安全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上游新闻 记者宋剑 南岸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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