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

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黄赌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净化社会风气,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晋中市公安机关决定开展打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对“涉黄”“涉赌”的违法犯罪团伙、人员及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整治。

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以下“涉黄”“涉赌”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

(二)站街招嫖、发放招嫖卡片、网上发布招嫖信息;

(三)开设赌场、利用游戏机聚众赌博;

(四)网络赌博、利用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聚众赌博;

(五)组织淫秽色情表演;

(六)幕后组织、操纵“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及充当“保护伞”。

三、公安机关重点打击以下“涉黄”“涉赌”的违法犯罪人员:

(一)职业化开设赌场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团队骨干成员;

(二)在赌博场所暴力护赌、“宰客”敲诈的黑恶势力团伙组织领导者、积极参与者;

(三)明知他人开设赌场,而为其提供场地、资金、工具等条件或者接送赌客、望风看场、收受赌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等帮助的;

(四)以赌博为业,多次参赌聚赌的重点人员、前科人员;

(五)利用歌舞娱乐、洗浴、足疗按摩、采耳、棋牌室、网约房、民宿、电竞房、宾馆、酒吧、网吧、养生会所、“恋爱体验馆”“解忧解压馆”“女仆馆”、私人影院、台球厅等服务场所从事“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的经营者;

(六)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尤其是涉未成年人的犯罪团伙;

(七)参与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或充当“保护伞”的村干部、乡镇干部、国家公职人员;

(八)组织、参与、包庇、纵容涉黄涉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酒店宾馆等场所经营者及从业人员。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检举揭发“黄赌”违法犯罪活动。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黄赌”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奖励,同时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54-110,0354-3075106;

2、来人来信举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819号晋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或属地县(区)公安(分)局。

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查处“黄赌”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主动投案自首或者出于他人胁迫、诱骗参与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2日

来源:晋中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