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不包括与宅基地相连的农业生产性用地、农户超出宅基地范围占用的空闲地等土地。
网友咨询:
外村人购买了本村的宅基地,拆迁能得到补偿吗?
张永律师解答: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有着严格的流转限制,其使用权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住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之外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对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合同无效时,买卖双方需要互相返还财产。即卖方要把收取的购房款退还给买方,买方则要把宅基地以及地上的建筑物等归还给卖方。
若外村人购买宅基地后,经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按照当地规定的程序,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等相关合法手续,同时将户口迁入本村,成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在拆迁时,其权益应与本村其他村民同等对待,可获得包括宅基地补偿、房屋补偿以及其他因拆迁产生的安置补偿等全部费用。
张永律师补充: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除此之外,还要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及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张永律师
现任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宿州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合作律师,擅长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案件纠纷,办案风格细腻,受到众多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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