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区社矫局联合召开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全区司法所所长及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会议。

“社区矫正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绝非‘宽纵’或‘轻罚’。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将持续强化监督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鼓楼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林曦在发表的检察意见时表示。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公里”,事关司法公正能否最终实现。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的“高墙外”工作,其监督更需要理解严与宽的辩证关系。鼓楼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以“严”之有据、“宽”之有度,有力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

“严”之有据,彰显法律刚性

“我十分后悔没有遵守相关规定,导致了被收监的后果。”2025年12月,在收监现场,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后悔地说。

原来,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屡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经鼓楼区社矫局多次警告仍不改正。鼓楼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在日常社矫巡回检察中发现这一情况,随即开展深入调查核实,通过查阅台账记录、走访谈心谈话等,发现张某还存在伪造公司印章的违法行为。对此,鼓楼区检察院依法向区社矫局提出检察意见,建议撤销张某的缓刑,收监执行。区社矫局采纳了建议,并及时向法院提出了撤销缓刑建议书。随后张某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收监执行。

为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鼓楼区检察院以精细化、社会化、人性化推进社区矫正监督工作。2025年以来,鼓楼区检察院一方面加强沟通协作,持续与区社矫局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席会议、警示教育等工作机制,共同召开社区矫正季度联席会40场次,全面掌握辖区各司法所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社区矫正对象调查核实、矫正方案落实、教育考核等重点问题提出检察监督意见25件次。另一方面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全流程监督,通过“日常检察监督+巡回检察+专项检察”依法开展执法检察59次,发出书面纠正意见14件,并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分析社区矫正对象的评分,就矫正课程提出优化建议。同时区检察院对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规定,抗拒改造、社会危险性较大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建议警告2人,收监1人,坚决维护刑事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宽”之有度,展现法律温度

2025年9月,一篇名为《重大立功,王某获减刑!》的报道获多家媒体转发,阅读量突破10万+。原来,福州鼓楼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见义勇为救下了水中遇险的老人,并悄悄离去,后来王某被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这一线索被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随后,福州市、鼓楼区两级检察院积极开展调查核实,确认王某符合减刑的法律规定。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程序,由福州市检察院出具了给予王某减刑的检察意见书。最终福州中院裁定认定王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并对其予以减刑。该案入选国家级案例库,并获评福建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法律不仅是惩恶之剑,更应是扬善之灯。鼓楼区检察院在日常监督中,除了强化检察监督力度外,注重以司法温情点亮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希望之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检察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多名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到志愿服务工作中。经调查核实后,鼓楼区检察院向区社矫局制发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给予表扬的检察建议。区社矫局采纳检察建议,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表扬,有效激发其他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教育改造的动力。该案入选国家级案例库。此外,鼓楼区检察院针对社区矫正对象从事外出生产经营活动的特殊需求,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筛选目标群体,促进区社矫局简化外出经营审批程序,还通过“听证会+实地核实”模式平衡监管与权益保障,让“守法经营”与“认真矫正”并行不悖。

接下来,鼓楼区检察院将持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抓手,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强化检察监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筑牢社区矫正安全底线,为平安鼓楼、法治鼓楼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潘威 傅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