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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梅州讯1月20日0时许,丰顺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开展精准执法行动,在汤坑镇金贵大道丰华饭店斜对面一民房内,成功捣毁一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获涉案烟花爆竹共计1179箱/件,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公共安全隐患。
经查,该批非法烟花爆竹由违法行为人陈某炜从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冠鼎烟花爆竹厂违规采购。1月19日,陈某炜联系货车司机付某宁,驾驶冀A44051号货车,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该批危险物质从江西省非法运输至丰顺县汤坑镇,并交由魏某平、尹某强等三人在民房内非法储存,其行为已严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丰顺县公安局依法对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陈某炜、付某宁,以及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魏某平、尹某强等5名违法行为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涉案的1179箱/件非法烟花爆竹已被依法全部没收,后续将按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此次案件的成功查处,是丰顺县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高效运行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全县执法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坚定执法决心。当前,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事关公共安全大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生产经营、规范运输储存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下一步,丰顺县将持续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巡查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可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祥和的春节环境,守护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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