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团伙作案跨省盗窃棉花牟利四十六名被告人犯盗窃罪等分获刑罚
本报讯 (记者 蔡蕾 通讯员 梁军)利用货运环节监管漏洞,拆解、盗换棉包,一个多月内疯狂作案56车次,涉案金额达260余万元。这起特大跨省盗窃棉花案日前由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审结,46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朱某原系长途货运司机。2022年,其在运输棉花途中初次参与盗卖活动后贪欲膨胀。朱某发现,不少纺织企业在收货时仅核对棉包数量及外包装,较少逐包称重,对运输“合理损耗”也存在认知盲区,遂认为有机可乘。
2023年3月,朱某拉拢李某、赵某、孔某等10人,组建起一个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在陕西咸阳租赁偏僻冷库作为“改包车间”,购置打包枪、缝合设备等工具,并以高额运费诱使20余名货车司机参与,另招募10余人负责拆解、重新封装棉包。2023年3月至4月间,该团伙在运输途中盗取棉花,每车窃取3至6吨不等,累计盗窃56车次,价值260余万元,受害单位涉及湖北、湖南、河南、陕西4省的8家企业。后公安机关陆续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追回赃款7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等11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于2024年12月以盗窃罪判处朱某等11名被告人十年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中1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2025年11月,涉案的24名货车司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拘役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各处罚金;涉案的11名负责改包、缝合的人员,分别因犯盗窃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三年至二年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各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46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利用行业漏洞牟利,终将受到法律严惩。收货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计量复核与监督机制,变“惯例信任”为“制度验证”;运输企业须落实全程动态监管;货运司机应增强法治意识,抵制诱惑;网络货运平台则需强化审核,利用技术手段提升运输透明度。只有产业链各环节协同筑牢防线,才能持续压缩犯罪空间,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蔡蕾,梁军)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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