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刷单被骗后,竟成了诈骗帮凶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李浩明)“我真后悔!自己被骗两次,现在竟又成了诈骗帮凶……”2026年1月13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张某站在被告人席上泣不成声。这个曾因刷单被骗了7000余元的人,如今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25年2月,张某在网上看到高额返利的刷单广告,心动之下参与其中,结果短短几天被骗走7000余元。因害怕被家人责备,她未敢报警,却始终心有不甘,一心想追回损失。
为寻追款方法,张某在某视频平台留言求助,很快收到一条私信。对方自称“同是诈骗被害人”,向张某哭诉自己也曾被骗了数万元,最终通过一位神通广大的“律师”成功追回钱款。“我把‘律师’介绍给你,你赶紧联系他!”对方的共情让张某卸下防备,立刻添加了“律师”的联系方式。
“要追回钱款,得先定位骗子的位置,需要租用专业定位器。”“律师”听完张某的遭遇,一本正经地说。急于挽回损失的张某毫不怀疑,当即花费1000元租了3个“定位器”。半个月后,“律师”传来好消息,称钱已追回,但需要先转3000元保证金验证身份,确认后立刻退款。信以为真的张某当即向对方转账3000元。然而,保证金刚转完,“律师”又以系统超时为由,要求再转1000元激活账户。直到此时,张某才猛然惊醒,自己再次落入了诈骗陷阱。
就在张某懊悔不已时,对方也不再演戏,承认自己就是诈骗人员,还向张某抛出了“橄榄枝”,称如果能介绍其他被骗的人添加自己的联系方式,每成功推荐一个,就给300元提成。此外,如果张某把自己的银行卡号提供给对方使用,也可以得到报酬。被损失和利益双重裹挟的张某,竟答应了诈骗人员的要求。
随后,张某在某视频平台搜索有被骗经历的网友,以“同为被害人”的身份嘘寒问暖,分享“被骗后如何追回钱款”的经验。待对方放下戒心,她便按对方教的话术,诱导对方添加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
2025年8月,公安机关因侦查其他诈骗案件追查到张某的银行卡,张某才意识到自己犯了罪。
经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6年1月13日,法院作出前述判决。因其他涉案人员尚未到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刘立新 李浩明)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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