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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家三甲医院日前因污水排放“踩雷”。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因硫化物排放超标6倍,被水务部门处以罚款并吊销排污许可证,这张“环保罚单”的具体细节随之曝光。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最新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第002620250050号),行政相对人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4250085347)因违反排污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4万元,并吊销其“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编号:上水务排证字第084062462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月14日。
文书详细载明,该医院的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及《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要求排放污水,具体为未确保排放污水符合相关标准。违法事实源于2025年9月26日的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医院位于静安区云欣路的多处排水口取样监测。检测报告(编号:25A00104C250926012)结果显示,污水中硫化物浓度高达6.60mg/L,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规定限值(≤1.0mg/L)达6倍以上。经查,该院日均排水量约为103.18立方米。
上海市水务局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延长中路301号)是一家历史悠久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此次处罚引发公众对大型医疗机构环保设施运行与监管责任的关注。需知污水中硫化物严重超标不仅产生恶臭、污染环境,还会抑制污水处理系统中微生物的活性,干扰整体处理效能。
原标题:《排污许可证遭吊销!上海一三甲医院因硫化物超标6倍被罚》
栏目编辑:赵菊玲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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