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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2026年春节期间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群众燃放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许可登记及摇号确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许可数量

2026年全县拟规划设置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点共40个。

二、登记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靖远县常住户籍自然人,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一个独立家庭成员中仅限1人申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含缴纳及领取社保人员)不得申请;

(三)申请人须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代办,且承诺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登记时需提供: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1月26日—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计两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登记地点:靖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楼业务受理中心。

四、许可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本人持上述登记所需材料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楼业务受理中心填写《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登记表》,登记审核后的人员持《登记表》到县应急管理局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靖远县应急管理局413室)参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根据考核合格者成绩排名办理《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许可证》人员后续按照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摇号确定摊位(摇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摇号结果现场公布),并办理《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登记备案证》,方可经营。

五、经营规范与监督管理

(一)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在指定地点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人员、地点,严禁超范围、超量储存,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经营期满后,须立即停止销售并清理剩余烟花爆竹,注销临时经营许可。

(二)县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并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靖远县应急管理局

靖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25日

★来源:靖远县应急管理局 靖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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