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正文
爱护花草绿植,共建绿美弥勒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将至,年味渐浓。为让“一到弥勒就快乐”的城市名片更加亮眼,让全市人民在繁花似锦、暖意融融的氛围中喜迎春节,我市已对全市市政道路及沿线花箱开展全面提升改造。每一片绿叶、每一朵鲜花,都凝聚着园林工作者的辛勤汗水,更承载着全市人民对宜居家园的美好期盼。为守护这份绿色馈赠,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做绿植的呵护者,严守文明底线
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枝、不采摘果实,拒绝在绿地上追逐嬉闹、停放车辆。
不刻画树木、不在树上拴挂物品、晾晒衣物,不在绿地内挖坑取土、堆放杂物或倾倒污水污物。
自觉爱护绿化设施,不损坏护栏、浇灌设备、景观灯具等,发现设施破损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二、做绿色的践行者,养成护绿习惯
积极参与义务植树、绿地认养、庭院绿化等活动,用实际行动为城市添绿增彩。
践行“门前四包”责任,主动维护房前屋后、单位周边的绿化环境,及时清理绿地内的垃圾杂物。
引导宠物不在绿地内排泄,随身携带清洁工具,及时处理宠物粪便,保持绿地整洁。
三、做文明的推动者,传递护绿理念
主动向家人、朋友宣传爱护绿化的重要意义,普及城市绿化相关规定,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护绿行动。
当发现践踏绿地、破坏绿植、损坏绿化设施等不文明行为时,主动上前劝阻,或拨打举报电话(0873-6122299)反映,共同守护绿化成果。
重要提示:
根据《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及《弥勒市城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损坏城市花草树木、绿化设施或侵占绿化用地的,将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朋友们,绿美弥勒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花草绿植是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从脚下起步、从点滴做起,用文明之举呵护草木生机,用责任之心守护城市绿意,共同绘就“城在绿中、人在景中”的美好画卷!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6日
总编/杨锐
责编/张云龙
值班编辑/孔德云
编排/刘金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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