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问题,其实真挺无解的。怎么说呢?这种“无解感”,并非说事情有多复杂之类。主要是它们往往卡在一个规则允许、一个“刚刚好”的界限上。

聊两个刚出炉的新“报道”。但实际上,也都是老问题。

第一个是亿元宿舍项目招标,中标方在开标前3天刚给甲方捐过款。

你说,直觉上就有问题。可问题是,直觉不能当证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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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不讲直觉,讲法律行了吧?

实际情况是,法律条例也没谈到这些。你还是只能去讲直觉。

看额,捐赠,不算行贿吧?只要捐赠的钱进的不是个人口袋,你就很难说别人是行贿。

然后是捐款时间,“开标前3天”,直觉上猫腻感拉满。可又如何呢?法律可不管这些,法律只要招标流程、评分表、评标专家合法合规,那就行了。

而且新闻里还提到最重磅的一点:中标方这不是第一次向河南大学捐款……也就是说,别人一直在支持“教育事业”。你没法在法律上证明他们有问题,反而是他们早就拥有着“免责证据”。

有些事儿它就是长这样,它更像一种“你懂,我懂,大家都懂”的默契,它不需要明说,也不需要交易。所以,即便你直觉上是怪怪的,可实际上仍旧是无解的。

它让守规则的人觉得自己很傻,但在现实情境下,也确实很难得到真正的解决。

另一个事情,热搜第二:多地对国企近亲繁殖出手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没记错的话,这应该不是第一次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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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早一点,能追溯到28年前的媒体报道,就提到过:人情选位,任人唯亲,关系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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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还是那句话,“无解感”挺重的。

就说“内部近亲繁殖”还有一点迹象可循,交叉繁殖你怎么循。

我仔细看了最新的报道,说得很细节,任职回避、亲属报备、同单位、上下级回避、关键岗位限制……多好,可前提是风险发生在“同一个单位或系统内部”。

所以,要是不同部门之间的“近亲”交换一下,怎么办。有些人提出了办法,说得也有模有样。但懂得都懂,实操起来,处处都会遇到阻碍,每一步都会触碰既得利益。我说难听点,一件事情在热搜上闹得全国皆知了,记者去地方部门采访一下,还“无可奉告”……就这模式下,你连第一步谁家儿子谁家女儿在哪个国企上班,都很难监督的到。就算监督到了,想证明别人“不是凭真本事进去的”,也难如登天。

并且这种方式同样不制造违法现象,只制造不公平。你逮出来了,无非就是辞退让他们回家。

所以,无解。除非,伤筋动骨,对本质动手。让他们中标的人、繁殖的人自身,对这种投标、繁殖的意愿降低。即让“钻空子”的收益,低于“老实来”的收益。

比如:

就算中了这个标,能挣到的利润都还没有捐出去的多,那正常的去竞争就好了。有则有之,没有亦可。

就算进了某个国企,福利、社保、晋升机会虽然比普通的企业好一点,但也没好到那种“抵不住诱惑”的程度。自然能进则进,进不了也行。

或者说,在招标评标、笔试面试成绩的公示上更透明,为什么中标胜出,赢在哪里?为什么淘汰,原因是什么?成绩查得到,让赢得人磊落,输得人心服……如此,也多少会有些效果。

总之就是这样吧,虽然这两件事儿都挺热乎,上了新闻。但是个人依旧认为和之前类似的情况,结局上不会有太大区别。因为本身就挺无解的,除非改变既往的应对方式。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但目前的话,能看到的还是……大力扬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