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叶小钟 通讯员刘晓欣 苏婧)近日,广东南雄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为10名农民工挽回了经济损失。

该案中,廖某金等10名农民工受雇于被执行人肖某,参与某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工程竣工后,双方对劳动报酬存在争议。因协商无果,廖某金等10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涉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成功调解,但肖某未在民事调解书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廖某金等10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7.6万余元及利息。

随后,执行干警发现,肖某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已向廖某金等人支付了大部分劳动报酬。除此之外,肖某仍欠该案当事人杨某源1.1万余元、另外9人共计2115元。

办案过程中,执行干警对肖某财产进行查控,并充分考量该案标的额不大但涉及人数多、关乎农民工切身利益等特点,决定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先以柔性方式推动纠纷化解。

执行干警向肖某释法明理,明确指出无论农民工工资金额大小,拖延、拒付均是违法行为。同时,执行干警结合同类典型案例,详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如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引导肖某认清其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此外,执行干警引导肖某换位思考,向其讲述工资对农民工家庭的重要性,劝导其珍惜信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在接受耐心细致的沟通疏导后,肖某逐渐认识到自身错误,摒弃了“小额欠款无所谓”的侥幸心理,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最终,肖某一次性支付部分申请执行人工资并承担执行费。同时,法院协调仍被欠付1万余元工资的杨某源与肖某达成和解,约定支付期限。在收到款项后,法院将其精准、快速地发放至廖某金等10名农民工手中。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