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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大悟法院民一庭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办案平台,突破地域限制,成功化解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2025年10月,余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苹果手机两部,约定分期付款。然而自同年11月起,余某未按约足额支付货款。销售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余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共计2万余元。
立案后,原告销售公司申请线上调解。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系外地企业,被告亦身在外地,为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采用线上调解+“一张网”系统签认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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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中,被告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但认为手机定价偏高,希望减免部分货款及违约金。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居中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随后,法院工作人员将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同步上传至“一张网”平台,并指导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在线完成文书核对、电子签名等流程。足不出户、方寸屏间,这起跨城纠纷便通过“一张网”系统高效化解,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本文来源于大悟法院民一庭,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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