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河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围绕功能定位、基本条件、服务内容等,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学科建设提供精准“施工图”,为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处长鞠重理介绍,康复医学科是基层群众需求最集中的科室之一,也是国家明确要求优先发展的基层特色科室。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建设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申请开设康复医学科时屡屡碰壁。新制定的《标准》,聚焦基层康复医学科建设的核心环节,对科室设置、用房布局、人员资质配备、设备清单、技术规程、质量控制等作出全面细致的规定。同时,充分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现状和群众就医需求特点,不搞“一刀切”。
河北省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
一、适用范围
二、功能定位
基层康复医学科主要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恢复期患者、慢性病患者、老年患者及残疾人的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健康教育和转诊服务。重点开展以功能能力提升为导向的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等服务。
三、基本条件
(一)科室设置与面积
1.应独立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名称统一规范。
2.根据服务需求分区设置,至少包括康复诊室、运动治疗区、物理因子治疗区、作业治疗区、传统康复治疗区。有条件的可设康复病房及其他康复治疗区。
3.康复医疗业务用房总使用面积不少于 200 平方米,其中康复训练区面积不少于 100 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无障碍环境要求。
(二)床位设置
1.提供住院康复服务的机构,应设置康复病房。康复床位数量不少于 10 张。
2.不设康复病房的机构,应设置日间康复床位。日间康复床位数量不少于 5 张。
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 1.2 米。
(三)人员配备
1.至少配备 2 名康复医师或在二级以上医院康复医学科进修、培训 1 年及以上的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 1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负责康复诊疗工作。
2.至少配备 2 名康复治疗师(士)。
3.至少配备 1 名护士。
4.设置康复病房的,每床位至少配备 0.25 名医师,其中至少有 1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0.5 名康复治疗师、0.3 名护士。
5.所有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定期接受康复医学继续教育与岗位培训。
(四)设备配置
1.康复评定设备应配备运动功能、平衡功能、日常活动能力等基本评定设备与工具。
2.康复治疗设备:
(1)运动治疗至少配备训练用垫、肋木、姿势矫正镜、平行杠、楔形板、轮椅、训练用棍、砂袋和哑铃、肌力训练设备、滑轮吊环、功率车、治疗床(含网架)、训练用阶梯、训练用球、平衡训练等设备 10 种以上。
(2)物理因子治疗至少配备低中频电疗、热疗、超短波治疗、超声波、牵引等设备。
(3)作业治疗至少配备日常生活活动训练、手功能训练等设备。
(4)传统康复治疗至少配备针灸、艾灸、火罐、中药熏蒸等设备。
3.急救设备至少配备简易呼吸器、供氧设备、抢救车。
4.其他设备至少配备 1 台联网计算机及打印机,保障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
四、服务内容
(一)开展康复评定,包括运动、感觉、平衡、认知、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等。
(二)实施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等;提供康复咨询、健康教育、家庭康复指导。
(三)开展双向转诊,与上级医院康复科建立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协作关系。
五、管理要求
(一)建立健全科室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职责、诊疗规范、操作流程、感染控制、设备管理、病历书写、安全防护等。
(二)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患者安全管理制度、感染防控制度等,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估。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康复专业培训。
(四)建立康复医疗服务质量控制机制,制定个体化康复方案,定期开展自查与持续改进。
(五)推动资源下沉与技术帮扶,积极参与县域医共体或城市医疗集团内康复服务协同,鼓励二级以上医院退休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要执业地点提供服务。
六、质量控制指标
(一)康复治疗有效率≥85%。
(二)康复治疗方案制定率≥90%。
(三)病历书写合格率≥90%。
(四)康复功能评定率≥90%。
(五)康复设备完好率≥95%。
(六)患者满意度≥90%。
来源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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