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8日19:42-22:15患者李某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接受脑血管造影+颅内动脉取栓手术,手术医师为鲁某;患者2025年4月8日22时18分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中医师签名为张某,参加手术的医师鲁某未在术后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并签字。患者此次手术术前签署一次性医用高值耗材使用知情同意书,该同意书中高值耗材名称一栏空白。术前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告知医师未在该知情同意书上签名。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该行为涉嫌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十八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建议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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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2日,因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违反《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十八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遵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六十条一般情形,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做出德卫医罚字〔2025〕4-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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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是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的三级医院,主院区位于德城区东方红西路1166号,另设晶华路院区,现任院长为王东海。是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博士生导师、主任医师,同时也是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在脑血管病领域具有深厚造诣和广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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