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0日,李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生效后,李某心存侥幸,以体内存有钢板异物为由拖延收监,企图以此规避法律制裁,导致刑罚交付执行工作陷入停滞。

“生效判决必须执行,司法权威不容漠视!”李某逃避收监的行为引起随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该院第一时间启动刑罚执行监督程序,成立办案组。办案检察官秉持严谨履职的态度,一方面深入核查李某的身体状况,走访其家属、调取既往病历等;另一方面主动对接多家专业医疗机构,详细说明案件背景、法律要求及监督重点,积极推动医院对李某开展全面体检和专业医学评估,确保身体状况认定的科学性、合法性。最终,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诊断意见,明确判定李某身体状况符合收监执行条件,为后续刑罚顺利执行扫清关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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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0月,就在收监工作即将推进之际,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发现,李某擅自离开居住地,赴新疆务工,企图通过跨区域逃避刑罚执行。面对这一突发情况,随县检察院立即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李某行踪、尽快将其抓获并依法收监。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响应检察监督要求,启动上网追逃程序。

2026年1月,在检警双方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下,罪犯李某被成功抓获,并顺利移交看守所收监执行,其有期徒刑刑罚正式启动,这起拖延已久的刑罚执行监督案件圆满办结。

来源:随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整理: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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