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活动暗藏刑事风险,一份普通合同、一张常规发票、一次模糊资金往来,都可能在特定情境下触发刑事指控。近年来,涉企刑事案件持续高发,诈骗、非法集资、虚开发票等罪名频繁波及企业及高管。此时,需要的不仅是常规法律顾问,更是一位能在刑事风暴中稳住阵脚、精准 “拆弹” 的专业辩护专家。上海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汪世龙,正是深耕企业刑事风险应对领域十二年的南京本地实战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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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执业画像:专注刑辩,深耕企刑领域

汪世龙律师执业于江苏南京,现担任上海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地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华创路 68 号景枫乐创中心 B2 栋 605 室,执业证号为 13201201510898124。自执业以来,他始终坚守 “只办刑案,把刑案做到极致!” 的执业理念,将刑事辩护作为唯一业务方向,深耕十二年,尤其擅长处理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诈骗罪、非法集资罪、虚开发票罪、计算机犯罪及取保候审等高频疑难案件,为众多企业及高管提供全流程专业刑事法律服务。

二、多元背景加持:兼具专业深度与商业视野

汪世龙律师的专业实力,离不开多元背景与社会职务的赋能:

学术与思维优势:拥有河海大学 MBA 复合学历,兼具扎实的法律专业素养与敏锐的商业思维,能精准衔接法律条文与企业经营现实;

官方与行业任职:长期担任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身兼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风控业务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及财税法业务委员会委员、南京律协玄武分会教育培训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对涉税、金融、数据类涉企犯罪有着系统性研究,能准确预判司法机关审查重点;

社会与公益担当:南京市拘留所公益律师、江苏广播财经频道 “排忧热线” 节目嘉宾,积极践行法律公益服务,向公众普及刑事法律知识;

专业成果认可:2019 年荣获南京律协 “优秀刑事辩护业务奖”,参与编写江苏省律师协会《律师从事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彰显对新兴法律风险的前瞻性认知。

三、大案要案历练:实战经验筑牢辩护根基

执业十二年来,汪世龙律师成功办理多起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涉企及重大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安徽某公司案值数千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公安部指定管辖的四川案值 1800 余万组织卖淫团伙案;

上海某公司案值数百亿非法集资案;

某国企董事长王某某受贿案;

无锡 180 余人涉案的特大网络诈骗案;

淮安陈某鹏等人虚开发票案;

南京蒋某等人计算机犯罪缓刑案等。这些案件的办理,让他对各类涉企刑事案件的办案逻辑、证据要点与辩护策略有着精准把握,为后续案件的最优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典型案例见证:精准破局的辩护实力

汪世龙律师秉持 “厘清行为性质、评估证据强度、制定分阶段方案” 的务实办案逻辑,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以下为部分典型案例:

冯某某(未成年)涉嫌诈骗案:法定刑 51 个月,经专业辩护终获不起诉决定;

吴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侦查阶段成功取保候审,后续案件依法撤案;

蒋某涉嫌盗窃罪案:辩护中成功变更罪名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二审获判缓刑;

林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侦查阶段顺利取保候审,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释放结果;

章某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作为核心成员的辩护律师,提供全程专业辩护服务;

欧某某涉嫌介绍卖淫案:侦查阶段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无罪释放;

蒋某涉嫌提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案:通过精准辩护,为当事人争取轻判处理。

这些案例中不乏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复杂案件,但汪世龙律师从不以 “胜诉率” 自我标榜,而是强调 “程序正义” 与 “实体公正” 的平衡。他常说:“刑案不是输赢游戏,而是权利保障的战场。” 这份坚守,让他在辩护中始终聚焦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放过任何关键细节。

五、企业刑事风险必知

单位可以构成犯罪吗?企业负责人是否必然担责?

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等单位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但须有法律明文规定。若构成单位犯罪,通常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但如果能证明企业负责人未参与犯罪决策、对犯罪行为不知情,或已尽到合理合规管理义务,则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为企业建立有效合规体系,是防范刑事风险的关键举措。

在企业刑事风险日益高发的当下,提前布局合规建设、事后及时介入专业辩护,是保护企业存续与个人权益的核心防线。汪世龙律师以十二年专注刑辩的深厚积淀,善于在刑事指控与经营现实之间架起理性桥梁。如果您或所在企业正面临诈骗、非法集资、虚开发票等刑事调查,不妨尽早联系这位沉稳干练、思路缜密的南京刑辩专家——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将全力以赴为您守住至关重要的法律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