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6年2月的访谈中,再次提及并解读了这起历时十年、五度审理的“中国版绝命毒师”案,案件主角是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原副教授张正波

他与同伙杨朝辉、冯静、鲍俊喜等人,在明知产品已被国家列管的情况下,仍非法制贩一类精神药品高达110余公斤,最终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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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波出生于武汉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自幼品学兼优,通过刻苦学习考入华中科技大学(原华中理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并于1996年获得无机化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

他长期在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工作,专业领域为有机合成,主讲《有机化学》及其实验、《波谱学》等课程,因其教学深入浅出、为人亲和,被学生亲切地称为“波哥”,还编写过《有机化学习题详解》。在学术上,他主持和参与了多项科研项目,发表了多篇论文并拥有多项专利,于2015年升任副教授,一度被视为博士生导师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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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溯至2005年,身为高校副教授的张正波与大学同学杨朝辉等人共谋,成立了武汉凯门化学有限公司。

公司表面宣称研发医药或工业用途的化学中间体,产品全部销往境外。张正波负责核心技术指导,他们为产品编号以保密,其中主打产品“4号”即为国家管制的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等物质。

2014年1月1日,我国《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正式生效,该公司生产的多种产品被明确列入国家一类精神药品管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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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未经特许,任何生产销售行为均属非法。然而,在巨额利润驱使下,张正波等人并未收手,在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间继续非法生产销售。2015年6月,武汉海关缉私局会同禁毒部门破获此案,捣毁窝点并查获大量管制药品。

此案的审理过程异常曲折,判决历经多次反转。2017年一审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张正波无期徒刑。2023年5月的二审曾出现“实质性反转”,改判为非法经营罪,刑期也相应减轻。这一改判引发了法律界关于“毒”与“非毒”界限的广泛讨论,辩护方曾主张涉案物质可能具有双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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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畸轻。2024年12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了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再度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改判张正波有期徒刑15年,主犯杨朝辉被判处无期徒刑,实现了罪名与刑期的“双改”。

司法机关明确指出,涉案物质在全球范围内无合法医疗用途,其毒品属性不因主观声称的用途而改变,非法生产列管药品即构成制毒犯罪。此案的最终定谳,清晰划定了新型毒品的法律红线,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彰显了我国厉行禁毒的坚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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