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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说南博事件。
今天关注这些捐赠作品在出卖后怎么回归南博,官方的说法是:与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后与权利人依法依规协商。
这里面值得从法律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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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简单的。《仿北苑山水轴》。
1959年,由庞增和将《仿北苑山水轴》等137件画作捐赠给南博收藏。
19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江苏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仿北苑山水轴》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1999年3月1日,江苏文物总店以14000元价格售出该画作。购买人为字画商孙某。
这是一手买卖,一方卖,一方买,而且又不是违禁品,这样的买卖当然合法有效。
至于这里面的违规调拨,似乎与买受人无关,不影响物权归属。
同年,孙某将该画作转卖给收藏人姜某。
这也是一个标准的买卖合同关系。
2025年12月30日,也就是说在售出26年后,经过2任主人之手,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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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马图轴》。
1959年,由庞增和将《双马图轴》等137件画作捐赠给南博收藏。
19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双马图轴》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2000年9月15日,总店以13550元价格售出该画作。
经查,购买人为某文化艺术公司原董事长王某某。
此后,王某某转卖给字画商章某。
章某转卖给字画商杨某某(已故)。
杨某某转卖给字画商孙某某(已故)。
2014年1月,孙某某以其关联公司的名义将《双马图轴》委托某拍卖公司拍卖。流拍后,因孙某某等未退还预付款,该画作由该拍卖公司负责人袁某某实际保管。
简单看,该画从南京文物总店流出后,就经过了4轮卖,历经4任主人手,然后又一个拍卖,然后还有个留置权。
这么复杂的关系下,25年后的2025年12月31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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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图卷。
1959年,由庞增和将《江南春》图卷等137件画作捐赠给南博收藏。
1990年代,经时任常务副院长徐湖平违规签批,原省文化厅未按规定严格审核、违规批复同意,南博将《江南春》图卷等书画违规调拨原省文物总店销售。
这是内部行政违规,但不产生外部效力。
1997年7月初,时任总店书画库保管员兼销售员张某与其男友王某合谋,准备自己买下再加价转卖,并利用工作之便,将标价25000元的价格标签偷改为2500元。
这是贪污犯罪行为。
1997年7月8日,张某男朋友的同事陈某某到总店经张某之手打9折后以2250元买走《江南春》图卷。
这个行为有欺诈成分,效力值得商榷。
王某谎称《江南春》图卷系祖传,向字画商陆某(南京艺兰斋艺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兜售,经双方商议,将《江南春》图卷及其他2幅字画以12万元价格卖给陆某。
陆某可能有疏忽大意的过失,这首买卖效力值得商榷。
2016年起,陆某先后三次将《江南春》图卷质押给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竹斋公司)。
2019年9月,陆某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赎回,《江南春》图卷遂留存十竹斋公司。
2021年11月,字画商朱某从十竹斋公司购得《江南春》图卷。
2025年4月,嘉德拍卖公司受朱某委托拍卖《江南春》图卷,5月因庞叔令举报撤拍。
2025年12月28日,此画已存入南博书画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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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仔细看完这些物归原主的经历,我感觉还是很感谢这些收藏人的高风亮节,因为他们要真是不想退出,你怎么依法依规协商?
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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