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春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与市容环境,预防火灾、人身伤害与噪声扰民,营造平安、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县政府有关燃放规定,现就全县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事宜温馨提示如下:一、遵守禁限放规定严格执行县政府禁限放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物业与商户要带头遵守并积极宣传、宣讲禁限燃放法律法规。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一)城区禁燃区:东至火车站、西至新307国道、南至南二环、北至北三环(含上述四条线路)。(二)林区禁燃区:凤城镇西街社区、南街社区、土堂社区、章多社区、沟口村、南徐村、南峪口村。(三)河道禁燃区:文峪河河道及周边50米范围。(四)除划定禁放区域外,以下地点及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2.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3.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学校、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公园、高度超过27米的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4.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档案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5.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区及周边50米范围。6.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周边100米范围。请大家不要在任何禁燃区域购买、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三、城区集中燃放点:(一)堡子社区众美家园北门对面空地。(二)冀周社区凤城第二小学南空地。(三)胡兰大街与滨河东路交叉路口。如有燃放需求的,请大家到以上集中燃放点根据《文水县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安全燃放须知》文明燃放。四、燃放危害(一)安全风险:燃放时易发生火灾、爆炸,造成人身伤害。(二)环境污染:燃放时易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加剧空气污染。(三)噪音扰民:燃放时产生的巨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容易惊吓老人、儿童及宠物。(四)法律后果:违规燃放将面临行政处罚、拘留等处罚,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赔偿和法律责任。五、文明过节倡议(一)绿色替代:选择电子鞭炮、悬挂灯笼、张贴春联等环保或增添年味的形式。(二)共同监督: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请及时劝阻或联系物业/报警110。(三)教育引导:看护好儿童,不购买、不玩耍烟花爆竹类物品。六、村、社区、物业管控措施节日期间各村、社区、物业应加强巡逻、宣传及隐患排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及时制止违规行为。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建平安、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共度祥和佳节。24小时服务热线:
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358-3031560
文水县应急管理局
0358-3025128
文水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1日
|来源: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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