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龙律师自2020年起在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尤其在交通事故、各类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执业至今承办五百余件案件,形成“多专多能”业务格局。曾成功为交通事故致行人死亡案家属争取83万余元赔偿,为路面缺陷致电动车侧翻死亡案家属争取65万余元赔偿。
丰富执业履历
王帅龙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专业,自2020年开始在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3xxxxxxxx196844。其服务地区主要为绍兴,律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东路2608号促进大厦16楼。王律师拥有工会调解员的职称,秉持“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依据,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业务范围广泛,全面覆盖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能为企业客户与个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
处理交通事故索赔
在2023年5月18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碰撞,导致路边行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的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事故后,保险公司A垫付医疗费1.8万元,被告一额外补偿原告10万元。死者近亲属委托王帅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864225.49元,两家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优先赔付。
接受委托后,王帅龙律师全面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二和两家保险公司提出的各种抗辩,他一一进行回应。他结合死者年龄和当地赔偿标准,精准核算各项损失,明确责任划分。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合理损失合计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原告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原告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原告189817.65元。
解决路面缺陷纠纷
2022年12月20日清晨,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桥梁处侧翻死亡。交警部门无法查清侧翻具体成因,但发现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相关养护规范标准,该路段管理与养护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且事发时未设置警示标志。受害人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提起诉讼,诉请金额存在笔误。
王帅龙律师与石XX律师共同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等关键证据,证实路面缺陷客观存在且超出规范标准。他们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论证路面不平整与受害人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面对被告提出的抗辩,律师逐一回应,促成法院认定责任分担比例。同时,他们精准核算各项合理损失,纠正原告诉请中的金额笔误。最终,法院采纳他们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合理损失,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原告物质损失的50%即637479.84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赔偿657479.84元。案件受理费也按比例由原被告分担。
王帅龙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展现了其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卓越能力。他始终以当事人权益为出发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处理案件,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他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敬业的精神,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面对复杂的交通事故纠纷,还是其他民商事案件,他都有信心和能力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在绍兴的法律界继续书写精彩的篇章。他也将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以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和客户需求。同时,他会积极参与各类法律事务,为推动当地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他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想法,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他相信,只有通过真诚的服务和专业的能力,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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