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最高法举行春节后的首场新闻发布会,主题是“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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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说,各地法院严格秉持“出清与挽救并举”原则,依法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促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如江苏法院依法清退长江沿线低端过剩企业,强化绿色破产司法保护理念,助力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各地法院创新运用“司法重整+产业升级”模式,精准挽救有发展潜力的困境企业。

他还提到,针对房地产、金融、地方平台公司等重点领域风险,各级法院稳妥推进破产处置工作。如重庆破产法庭审结的金科系重整案,化解债务1470亿元,成为大型房地产企业司法拯救的成功典范。妥善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纠纷,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此外,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凝聚破产处置合力。

202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为破产涉税问题提供依据,增强破产办理效果。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四川等地已基本建立省级府院联动机制,在援助资金、金融支持、涉税事务、管理人履职等领域形成一揽子制度成果。

统筹推进涉外破产法治,稳慎开展个人破产、自然人债务清理工作。多地法院纵深推进跨境破产领域合作,加快构建跨境破产规则体系。如广东高院出台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进一步为港澳清盘人在内地履职提供指引。山东、浙江、深圳、厦门等地稳慎开展个人破产、自然人债务清理工作,北京、黑龙江、江苏、湖北等地积极探索小微企业破产制度机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