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药监药注〔2020〕27号)和《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的通知》(晋药监规〔2023〕8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现确定山西昱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为晋中市第一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企业,现予公布。
一、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企业要按照《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的通知》(晋药监规〔2023〕8号)文件要求开展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相关工作。
二、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对实施过程中不再符合认定要求的企业,责令其及时整改或退出。
三、本公告有效期两年,到期后企业应重新进行申报,按规定程序进行资格认定。
四、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或上级有关部门有其他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晋中市第一批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企业名单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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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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