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已经是深入人心的交通安全常识
可是,有的人心存侥幸
喝醉了酒竟然还开车上路
以致发生“连环撞”交通事故
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案例详情
2026年1月22日,桂平市玉桂大道发生一起因醉酒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杨某某酒后驾驶桂RDXXX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玉桂大道长安圣世东林府小区附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其驾驶的车辆撞击道路中心金属隔离护栏,导致护栏断裂、飞溅。随后,肇事车辆及飞溅的护栏冲入对向车道,与3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连环碰撞,造成多车不同程度受损,道路通行一度受阻,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检测,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3.2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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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杨某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酒驾醉驾危害大
一旦触犯了这条“红线”
驾驶人将面临沉重的法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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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您牢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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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桂平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梁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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