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日起,越南多项新法律正式生效,聚焦企业复苏、优化投资环境、人工智能治理及国家秘密保护等关键领域。
一、企业复苏期间可暂停缴纳社保
根据2025年《企业复苏与破产法》,正在履行企业复苏程序的用人单位,可暂停向养老保险和遗属抚恤基金缴纳社会保险费,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该规定旨在减轻企业在困难时期的财务压力,为其重组和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此外,该法还引入简易破产程序,适用于以下情形,以节省时间和成本:
企业或合作社的无担保债权人不超过20人,且本金债务总额不超过100亿越南盾;
小型和超小型企业;
企业已无资产,或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清算费用;
信贷机构;
保险或再保险公司,在终止监管后仍无法解决偿付能力问题。
其他情况则按法律规定或最高人民法院(TAND Tối cao)的指引执行。这一机制有助于提升破产处理的透明度与效率。
市民在胡志明市东兴顺坊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二、外资可先设企,再办项目审批
2025年《投资法》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尚未取得或调整《投资登记证书》前,先行设立经济组织,前提是符合市场准入相关规定。
相比2020年《投资法》,这是重大制度突破,大幅简化流程,增强投资者自主性,显著提升越南投资环境的吸引力。
三、AI生成内容必须标注“AI制作”
2025年《人工智能法》要求AI系统开发与使用必须保持透明。服务提供方须确保用户知晓其正在与人工智能交互(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有由AI生成的音频、图像、视频等内容,必须嵌入机器可读的标识(如数字水印、元数据标签),以区别于真实内容。此举旨在遏制深度伪造、虚假信息传播,保护数字空间中的公众权益。
同时,该法明确:从事人工智能业务的企业,可享受科技、高新技术、数字化转型及投资领域法律规定的最高级别优惠政策;并可获得计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及测试环境的支持。
法律还建立“监管沙盒”机制(sandbox),允许企业在限定范围内豁免或减免部分法定义务,开展创新试验。
此外,越南将设立国家人工智能发展基金,用于投资基础设施、人才培养、核心技术研发及初创企业扶持。小型企业还可获得评估费用补贴、自评工具及公共数据访问支持。
四、基层政府获授权处理国家机密文件
2025年《国家秘密保护法》扩大了乡级(xã)行政单位的权限:
乡人民委员会主席(Chủ tịch UBND cấp xã)有权复印、拍摄“绝密”级文件;
乡党委参谋机构负责人、乡人民议会常委会主任、乡政府各科室负责人,可复印、拍摄“机密”级文件。
此举旨在深化行政分权,强化基层政权在国家秘密保护工作中的责任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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