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民法典施行以来民生司法工作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说,人民法院立足国情社情、坚持体系思维、平衡多元价值,贯彻实施民法典时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有效实现保障个体权利、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立法宗旨。

回应司法实践中涌现的新型、疑难问题,制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引导建立以感情为基础、以责任为纽带的健康婚恋观。

旗帜鲜明捍卫公序良俗,依法维护婚姻家庭伦理——明确重婚绝对无效的司法态度,明确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的行为无效。

保护个人财产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维护家庭团体利益——在离婚分割父母为子女所购房屋时,明确以出资来源为基础,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等多种因素,公平公正处理;依法支持家务劳动补偿,充分尊重一方在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为家庭的付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