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聚焦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优化,推出一系列实打实的惠民举措,让公积金更贴民生、更助安居、更利消费,全力守护八闽百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本次公积金政策升级优化,紧扣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从提取范围拓宽、代际互助延续、办理时限放宽、贷款支持加码四大维度发力,覆盖购房、装修、购车位、城市更新全链条,真正把公积金用好、用活,充分释放住房保障效能。
装修提取更省心,新居美家不用愁。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装修,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与当地装修单价标准核算,切实减轻群众装修资金压力。
车位提取更贴心,居住品质再提升。支持缴存人在省内购买同一小区独立产权车位提取公积金,解决购车位资金难题,让住房与车位配套更完善,提升日常居住便捷度。
代际互助更暖心,全家合力圆安居。延续并优化代际互助政策,缴存人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双方父母、子女账户余额,打破家庭资金壁垒,让全家力量助力购房,轻松实现安居梦想。
更新提取更安心,老城焕新有保障。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个人出资部分,助力城镇老旧危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让城市更新与群众安居同频共振,改善居住安全与环境品质。
时限放宽更称心,办理服务更便捷。大幅放宽购房提取时限,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在3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拉长办理窗口期,避免群众因时间紧迫错过政策红利,办事更从容、更高效。
贷款支持更用心,刚需改善皆受益。政策加码贷款惠民力度,多孩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可按首套房利率执行;省内出售自有住房12个月内再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样享受首套房利率,精准支持多孩家庭、改善型家庭住房需求,让安居之路更顺畅。
漳州首笔购买自住住房装修
提取公积金业务顺利办理
近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一系列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明确支持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让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从购房保障延伸至居住升级,切实惠及千家万户。
新政实施首日,漳州市首笔自住住房装修公积金提取业务在漳州开发区顺利办结。缴存职工陈先生成为首位享受到新政红利的市民,顺利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他直言政策减轻了普通职工的装修经济压力,也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点赞”。
同日,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东山、漳浦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等也相继办结辖区首笔相关业务。据统计,新政落地首日,漳州市共办理装修提取金额超126万元,政策红利快速直达职工,收获广泛好评。
装修提取怎么办理?
提取条件:
在漳州市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并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
提取额度:
按所购住房建筑面积×1400元/m2计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提取材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
婚姻状况证明;
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分情况提供:新建商品住房提供购房备案合同或合同备案信息表;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补偿协议或拆迁安置合同及结算单;拍卖房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
可委托办理,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重要提示
当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5%时,将暂停办理装修提取业务。
同一套住房在3年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申请提取一次,后续提取需间隔满3年。
来源:福建共青团综合自人民网、漳州市住建局 编辑:宝 蓝 校对:胡齐珊 校审:余运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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