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为玩游戏拿父母手机充值了30多万元,家长诉至法院,你认为这笔钱能追回吗?”“能!”“不能!”开学首日,松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走进永丰小学,以鲜活的法治教育案例为内容,给孩子们带来了特别的“开学第一课”。

这节课以“与光同向,与法同行”为主题,围绕维护合法权益、约束自身行为、树立法治信仰三维度展开,结合学生日常场景讲解法律责任与安全常识。课堂上,法官围绕在培训机构受伤、游戏大额充值、体育意外、密室逃脱受伤、扶梯安全、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校园霸凌等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厘清责任边界,让法律知识贴近生活,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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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法官询问游戏大额充值能否追回时,台下的孩子们给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答案。就在孩子们感到困惑时,法官解释了《民法典》第19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充值30多万元的行为显然无法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因此,是可以追回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也负有相当的监管职责。”法官进一步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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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当法官提问时,同学们踊跃举手,积极发言,结合所学分享思考,现场气氛活跃。三(5)班学生卢艾瑞对“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的交通法规印象深刻,她说:“那个撞人的哥哥,不仅自己闯了祸,让别人受伤,爸爸妈妈也因此赔了好多钱,太可怕了。我一定要好好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和别人的安全负责。”三(6)班学生陈景鑫聆听了校园霸凌的介绍后说:“校园欺凌是绝对不可以做的事,不管是打人、骂人,还是在网上欺负同学,都是不对的。如果我看见有人被欺负,一定会马上告诉老师,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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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是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我们作为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开学第一课’等普法教育活动,就是想通过鲜活的案例来搭建法治课堂,让法治的信仰在青春的心田生根发芽。”佘山人民法庭副庭长闫理表示。据介绍,为扎实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自2021年以来,松江区人民法院选派优秀法官在辖区14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开展“开学第一课”、学生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各类普法活动100余场,参与学生达5000余人次。

记者:陈菲茜刘青

编辑:李于伯周雨薇

审核:张晋洲 韩佳怡

上观号作者:上海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