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社保待遇领取人员:

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规定,领取社保待遇人员12个月内需要完成一次资格认证。经共享数据比对及短信通知,仍有部分人员未完成资格认证。为确保您每月正常享受社保待遇,请务必在3月25日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社保待遇认证”-“本人认证/他人认证”或就近选择村(社)认证。

2026年3月待遇资格认证超期人员名单

(▲请扫码查看▲)

“浙里办”APP人脸识别

自助认证操作流程

1.打开“浙里办”APP,登录后在搜索框输入“社保待遇认证”。

2.点击“社保待遇认证”进入认证页面。

3.待遇领取人员本人账号登录点击“本人认证”,其他人员账号登录点击“帮助他人认证”,扫脸显示“认证通过”即完成认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特别告知

无法完成认证的人员,可与就近村(社)工作人员联系,让其为您办理线下认证;或者填写《德清县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协查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函》,邮寄至德清县武康街道英溪南路399号,人力社保综合服务大楼319办公室。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

(▲请扫码查看▲)

咨询电话:

0572-8280295

0572-8280078。


来 源:德清人社

编 辑:黄佩雯

责 编:归李喆

审 核:程 昊

赶紧自查